关于印发《湾沚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湾沚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芜湖市湾沚区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湾沚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支柱力量作用,不断加强教育人才工程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依据,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公平、提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名优骨干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五年内,计划培养全区教师总数5%的市级骨干教师;20%的区级骨干教师;30%的校级骨干教师。通过梯度建设和滚动培养,形成一支层次合理、结构优化、分布均匀、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2023年培养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教师培养力度
各单位要注重教师培养培训,着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1.积极开展多类别、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坚持岗前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专业课培训和公需课培训相结合,开展师能提升培训,有序推进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校本培训等。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线上通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培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能力;线下通过定期开展论坛交流、跟岗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夯实教师专业基础,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坚持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以点带面、传承有序,通过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对青年教师有针对性的传、帮、带培养计划,同频共振,促进教学相长,共同成长。
2.注重择优培养。要从各级各类业务比赛获奖人员、评奖评优受表扬表彰人员,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表现突出人员,以及其他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中,遴选出政治立场坚定、职业素养高尚、业务本领过硬的骨干力量,组织参加市、区级思政德育、心理健康、幼小衔接等教育专项培训,择优推荐参加定向乡村教师培养,推荐参加长三角等先发地区教师交流研修、跟岗学习和学者访问等活动。
(二)分级评选基本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评选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要坚持立德树人、师德优先,着重考察教育教学、教科研、德育等方面成果。注重以5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为主,兼顾学科分布均匀。
1.基本条件方面,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学科教学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学科影响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尽责。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职称要求。
2.业绩条件方面,教育思想先进,教学能力较强,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实绩显著。在“双减”背景下发挥实践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新的育人模式,不断推动教育变革。所带班级、所培养学生进步明显。在教育教学中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关爱学生健康成长。在各学科教学中,注重德育渗透,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将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工作成效显著。
3.教科研条件方面,具有守正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
4.指导青年教师方面,能够引领带动一批青年教师专业成长。
5.区市级骨干教师评定标准见附件2和附件3,校级骨干教师评定标准由各校自行制定。
(三)规范评选推荐程序
成立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人事、教研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骨干教师评选委员会”(校级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评选、考核和向上级推荐骨干教师。评选注重面向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援派干部教师倾斜。评选按以下流程开展:
1.个人申报。鼓励教学第一线的学科教师、有教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各级教研部门的教研员(其中应以一线教师为主)根据市、区、校级评选条件,逐级申报。
2.择优推荐。各单位按规定的名额提出推荐对象,并对照评定标准进行考核。考核以原始材料为依据。对教育教学能力要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后填写评选意见,并按评定标准的项目整理材料。
3.征求意见。被推荐对象在全校教师中进行民意测验,并组织所教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评教。民意测验和评教的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敬业精神、职业道德、育人情况、教学水平、教学实绩、互助精神等等。
4.公示名单。对于正式确定的推选名单,要采取适当方式对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上报参评材料。
5.资格评定。评选委员会通过审阅推荐单位审查认定的各项原始材料,组织现场考评和征求师生意见,对照相应等级的骨干教师评选标准,进行充分讨论评议并表决,后报领导组审定。
6.公示结果。对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由区教育局、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方式、时间,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对评选结果的意见,并负责处理有关意见和建议。
7.授予称号。被评定的骨干教师由区教育局、各单位发文公布,并颁发相应等级的骨干教师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四)加强骨干教师管理
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本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加强骨干教师使用、考核、待遇等工作规范管理,形成分级管理、同时联动、协同创新的良好局面。
1.坚持目标导向,发挥辐射引领。骨干教师要承担在所在学校本学科规定课时教学任务,在立德树人和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承担区教育局和学校布置的教学改革和教科研项目,并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参加对本地区和本校教师的培训工作,承担培训授课和讲座任务。承担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任务,通过开设示范课、观摩课,定期组织集体备课、课例研讨交流等形式进行教学示范引领,打造学习共同体,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引领、带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2.注重德才兼备,强化考核驱动。对各类骨干教师采取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年度发展计划,履职情况、教学实绩、论文发表获奖、教育科研成果、自我学习、培训进修情况、送教帮扶、示范辐射、受表彰奖励等。考核可采用个人自评、学校考核和材料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评审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要及时公布并反馈给被考核者。任期届满开展重新评定工作,评定不合者取消相应资格和称号。
3.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待遇保障。区教育局、各单位对骨干教师的成长发展给予积极扶植,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加强骨干教师工作条件、研究经费等保障,为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业务进修和教研科研创造有利环境。优先提供高层次培训进修、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机会;定期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实验的交流、研讨、评比活动,为骨干教师提供展示水平和成果的舞台。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落实学校培养管理骨干教师的主体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本级骨干教师的培养、评选和管理工作。
2.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加强对本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辐射带动作用。
3.加强督导考核。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教育发展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