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畜牧水产管理服务中心车辆租赁项目招标询价公告

    时间:2024-04-26 17:3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畜牧水产管理服务中心车辆租赁项目。

    2.项目单位:芜湖市湾沚区畜牧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34000元/年/辆。

    4.项目需求:

    a、车辆配置需求。数量:1辆;车型:自动挡五座SUV燃油汽车;

    b、车辆要求为全新车辆(车辆购置价(不含税)要求不低于7.5万元,需要供应商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车辆购置时间不早于2024年5月7日;

    c、中标供应商签订承诺书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0天内提供新购置的本次中标车辆,并在车辆交付使用前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险单复印件;

    d、车辆保险需求:在保险期内(含不计免赔、机动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以上);

    e、拟租赁三年,最终将根据实际车况,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租赁费一年一付,如遇政策调整或机构改革等因素导致未租满三年,按实际租车年度支付;

    f、其他需求:如车辆发生故障,供应商应在4小时之内响应,排除故障超过24小时的应提供备用车辆。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含有或包括相同或相关汽车租赁经营范围。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服务的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2.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若高于项目限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汽车使用权,维修费、车辆保养费、车辆保险、税费、税金等与之相关的费用(不含租赁期间违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四、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见附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5.承诺书(见附件);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加盖公章(若有可自行添加)。

    注: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5月7 日上午9点。

    投标人在2024年5月7日上午9点,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交到芜湖市湾沚区畜牧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区行政2号楼三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接收后一律不退还。

    开标地点: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厦三楼中心会议室。

    六、成交方法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人员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询价小组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者,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告。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及其拒付已成交供应商因开展相应劳务所发生的一切相等价款,并有权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畜牧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许爱华

    联系电话:15345535128


    附件:响应文件(1).docx

    芜湖市湾沚区畜牧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