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长信箱”办理回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0 16:57 来源:湾沚区人民政府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区长信箱”是区政府听取群众心声、做好群众服务的重要平台,也是展示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为推进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栏目群众来信办理回复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办件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做好“区长信箱”办理回复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的原则,做到“急事快办,特事先办,易事即办”,及时高效办理“区长信箱”信件。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各单位的职责权限,认真办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二、受理范围

    1.对政府及其部门职责权限内有关事项的咨询、求助;

    2.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

    3.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投诉;

    4.对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等;

    5.其他需要向区政府领导反映的问题及建议。

    三、办理流程

    1.分拣。“区长信箱”由区大数据中心管理员负责对群众来信进行收信分拣,按照办理流程转交各职能单位办理。

    2.交办。区大数据中心根据群众来信制作《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区长信箱反映情况处理单》(以下简称处理单),经区领导批示后,交相关职能单位办理;涉及多个单位的来信,各单位根据职责共同做好答复。

    3.承办。承办单位对交办信件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及时处理;共同办理信件时应加强配合,相互沟通,协调一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办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信件,研究协调解决来信反映的问题;办信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接收、依法承办处理单和信件。

    4.答复。承办单位将处理单、答复文稿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区大数据中心。 承办单位向区大数据中心反馈办理结果应做到:①处理单须由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答复文稿、处理单均须加盖单位印章。②查办事项要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到位。需要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措施。③涉及多个单位的事项,牵头单位要主动沟通协调,形成妥善处理意见。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退回重办。

    5.督办。区大数据中心将督促各职能单位认真落实承办事项、及时处理交办来信,并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催办。

    四、办理时限

    承办单位对信件的处理答复,咨询类信件应在群众来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信件应在群众来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能当日办理的当日即办即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高度重视“区长信箱”办理事项,认真阅读群众来信反映问题,积极主动、调查研究,及时沟通、快速处置,抓紧落实、妥善办理,不得推诿扯皮、拖而不办。办理回复时要做到合法合规、合情合理,要根据具体情况体现对来信人的重视和尊重。

    2.强化督查。区政府对“区长信箱”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认真负责、回复规范及时、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办理群众来信态度不端正、逾期未答且未主动说明情况、未经调查处理答复空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