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新芜开发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省、市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结合我区实际,2025年湾沚区实施30项民生实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将民生实事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细规划,合理布局项目,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统筹协调。区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民生实事工作推进力度,不定期开展实地走访,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区财政局要统筹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区审计局要强化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合规。
三、夯实作风保障。各牵头单位要秉持务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政策内容、实施成效展现给全区居民,让群众真正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芜湖市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芜湖市湾沚区2025年30项民生实事
安排方案
为切实办好湾沚区2025年30项民生实事,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安排方案。
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集中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建成1个线下零工市场和若干功能化便捷化“家门口”零距离就业服务网点(零工驿站)。(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进措施:
1.通过“安徽新芜人才”“就在芜湖”微信公众号、“就在芜湖”服务站和在湾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布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对接芜湖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协调工作。
2.出台《芜湖市湾沚区零工市场运行管理办法》,建设1个规范化零工市场。
3.以“三公里”就业圈为抓手,选取人员集中居住区、人流密集区、产业集聚区、商业集聚区等区域,建设不少于1个“家门口”零距离就业服务网点(零工驿站)。
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2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550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推进措施:
1.通过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渠道支持放心家政培训行动,多渠道开展“回炉”培训,帮扶企业积极申报相应培训补贴。
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3个、农村幸福院6个。(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湾沚镇迎宾社区、新都社区,陶辛镇夫子阙社区建设3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在省级资金中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执行,符合老年助餐点(食堂)、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机构等相关标准的,参照相关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1座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管理维护项目予以适当补助。
2.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坚持殡葬公益属性,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动态调整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32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420件。(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困难职工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关注困难职工的致困、返困风险,积极推进分级建档、梯度帮扶。
2.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益。
3.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不少于7人次、子女助学不少于18人次、医疗救助不少于7人次。
4.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推行刑事辩护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708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为不少于82名有康复需求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不低于1.5万元实施。
2.为不少于10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适配假肢矫形器类的每人补助不超过5000元,适配辅具器具的每人补助不超过1500元。为不少于123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3.为不少于493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30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立足济难解困。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对因服役期间致残、患有严重疾病、长期失业、旧伤复发、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要求给予及时帮扶援助。重点帮扶因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大病重残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2.突出贡献表现。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在应帮尽帮、帮援及时的基础上,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程度、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和现实表现,确定相应的帮扶顺序,发放帮扶资金物资,防止搞平均主义。同等困难条件下向参战、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人倾斜,树立服役贡献越大、关爱帮扶越好的鲜明导向。
3.加强部门联动。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用好用足各项社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困难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纾困解难。
4.强化政策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日常走访、定期摸排等方式,准确把握困难退役军人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和家庭状况,摸清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经常性上门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学前、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813人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1.落实《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调整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进普高助学金提标、中职助学金提标和扩面,细化各资助项目实施细则,为各地各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充分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特殊群体学生的数据比对,及时纳入重点关注和保障范围,做到应助尽助。
3.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编印政策简介、开展“两节课、大走访”活动、公布资助热线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全区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就业转化率。培训人(次)数以2025年市残联下达任务指标数为准。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托养任务数以2025年市残联下达任务指标数为准。(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通过线下、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
训、岗位提升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2.用好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专项经费,按规定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补贴(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政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根据《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芜残联〔2019〕6号)规定每人不超过1300元;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补贴根据《关于实施“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的通知》(芜残联〔2021〕19 号)规定每人1500元。
3.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4.寄宿制、日间照料、居家3类托养服务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0元、4000元、2000元。
5.残疾人托养服务使用资金,由省、市、县(市区)政府从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2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
2.推动家改工作精准化。根据残疾人状况、需求与居住环境,有的放矢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实施“量体裁衣”式改造设计。根据不同残疾程度、不同居家条件量身定制、贴身打造、改造更加符合残疾人实际需求的室外地坪及入户、
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及水电五个部位改造,有效帮
助解决残疾人“行动难、出行难、如厕难、洗澡难”等急难
愁盼的问题,提升了残疾人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让残疾
人群体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3.提升家改工作知晓度、满意率。通过各种媒体平台,
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
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义,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宣传
为实施改造给残疾人生活带来的便利,确保高质量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140个;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实现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加快新建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
3.严格落实好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规范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措施。
十三、依据教学环境条件标准要求持续投入,巩固全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照明改造成果。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抓好学生体质健康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实行全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照明改造校长负责制,制定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与维护,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
2.统筹优化各学科课时安排,切实保障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含体育活动课)。对于增加的体育课时,基础条件较好的学校可以由体育教师上体育课,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上体育活动课。
3.严格落实每天上、下午各30分钟大课间活动和课间15分钟活动时间,让学生走出教室、拥抱阳光、快乐活动。
4.体育课、大课间及课间活动在原有教学时间内统筹优化、合理安排,优先确保每天一节体育课落实到位,同时开设后不改变原有的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不影响学生的正常上学和放学时间。
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2.61万人,其中线下学习人数达2.01万人,线上学习人数达0.60万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1.继续扩容增量。通过改建、扩容、新设,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2.加大经费投入。改建的公办区、镇、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建补助。区、镇两级财政将公办老年学校办学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按照每人每年200元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
3.强化师资保障。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785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3443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
2.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校园口腔健康知识讲座
3.以“全国爱牙日”等为契机,加强爱牙科普义诊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夯实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降低儿童智力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2.实施免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26种串联质谱筛查病种共29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筛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实行专款专用。
3.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不断拓展筛查病种范围。2025年湾沚区印发《湾沚区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儿童髋关节脱位筛查项目。计划逐步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为新生儿提供更全面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4.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新生儿健康知识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意义,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目标人群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5.注重队伍培养,提高筛查质量。认真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技术规范,积极参加省市级听力筛查与听力障碍干预技术培训和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为2237名(预期人数,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0400人次宫颈癌、2200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预期2237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所需费用由省与地方共同承担。加强协调联动,区卫健委保障疫苗供应,规范疫苗接种,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区教育局摸清适龄女生底数,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家长和学生宣传发动工作;区财政局落实项目经费。
2.实施“两癌”免费筛查,为35—64岁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宫颈癌筛查10400人次,乳腺癌筛查2200人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6800人次宫颈癌和2200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部分按照市级项目标准由市、区级财政共同承担。
3.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发挥“两癌”筛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功能,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评估随访等工作,定期对参与“两癌”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转诊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质控结果,指导改进服务质量。
4.进一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完善“筛查—诊断—治疗—预防”全流程管理链条,提高筛查工作评价效果。发挥区、镇、村三级联动模式,加强基层卫健单位、妇联、新媒体等多部门宣传教育,普及宫颈癌、乳腺癌和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加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每周开展一次核心知识的专题讲座。
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立行立改,实行动态清零。
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建立问题台账,开展餐饮油烟投诉油烟监测,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开展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2.重点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扰民问题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治理;开展噪声监测,实现有效预警;
3.加强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重点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排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推广科学高效的恶臭异味防治措施和治理模式。
二十、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7.462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督促乡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2.区财政部门依规及时拨付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上级补助及区级配套资金。鼓励通过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3.指导乡镇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按月分析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及时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巡检,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300个,其中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00个。(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推进措施:
1.结合城市规划、建设、运营、治理和《芜湖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库)专项规划》,通过住宅小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以及城市空间更新利用等方式统筹推进停车场建设,增加停车资源供给。
2.按照“资源共享、服务群众、政府带动”的原则,引导政府公共单位、综合商业体充分利用夜间闲置停车资源,让群众夜间停车更便利。同时开展主次干道、背街巷和学校周边停车秩序整治,推进霸占公共车位、停车乱收费、住宅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只长租不短租”等八项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停车环境。
3.继续开展惠民停车行动,推广“芜优停车”智慧停车平台应用,推进经营性停车场备案。
二十二、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公共文化空间5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
推进措施:
根据省、市打造公共文化空间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高质量、标准化、社会化、数字化的总体建设原则;遵循便捷便利、功能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址及空间布局建设;依据统筹共享、融合发展的原则进行空间功能的复合利用。以先自评后申报的方式,推进打造5处以上公共文化空间,打造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城市阅读空间、各镇文化类场馆等。
二十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
推进措施:
根据省、市要求,2025年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66场。将送戏进万村活动引入景区、商场等人流量集中的地区,同时在送戏前中后阶段做到有宣传、有质量、有报道。
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持续跟进已完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压实质保期内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物业管理衔接,维护改造质效。摸排梳理老旧小区存在问题,积极谋划城市更新项目库。
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100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1.513万平方米,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2台。(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健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兜底机制,加强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和规模较大的企业承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项目。推进老旧零散小区片区化管理。
2.严格落实《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持续推进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1100个,维修屋面渗和外墙脱落1.513万平方米,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2台,积极争取新一轮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电梯更新项目。
3.持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市级“四强一高”皖美红色物业小区、“金牌物业企业”、“星级红色业委会”、“最强红色议事厅”、金牌项目经理。
二十六、实施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推进措施:
1.关于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年度建设。2025年5月底全面开工,12月底完成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2025年5月底前确定统管主体、8月底完成供水工程经营权移交至统管主体、12月底实现统管主体管理服务到户。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3.关于畅通群众供水诉求反映渠道,高效处置农村供水投诉,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水平。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农村供水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确保农村供水投诉及时解决。
二十七、推动全区工会驿站提质增效,新建2个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推进措施:
1.实施“工会驿站+”赋能行动,拓展思想引领、健康服务、权益维护等服务,开展送清凉、公益服务进驿站、工会干部“当一天站长”活动;
2.实施工会驿站品牌提升行动,重点依托智能化驿站打造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充分利用各类服务阵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培植工会驿站品牌,切实提高工会驿站的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
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1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门店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产销对接,降低门店运行成本,做到让利于民。
2.结合我区实际,由区财政部门配套安排专项资金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以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按省统一要求启动“惠民菜篮子”工程运行,惠民销售蔬菜及米面肉蛋油等农副产品,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支撑。
3.在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中纳入“惠民菜篮子”门店。按省、市相关政策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九、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举措:
1.严格按照省局发布的文件来落实实施步骤,一坊一策,确保任务按期按质推进;
2.根据省局文件规定的奖补规定,积极争取补助资金,调动小作坊的积极性,撬动经营户的改造资金,改善小作坊的经营环境。
三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50批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按市局统一布置开展工作,同时主动加强与校园、肉类、农村等专项工作的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