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湾沚区重大工伤案件处置联动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4-11-13 16:02 来源:湾沚区人民政府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工伤案件联动处置工作,做到单位间信息共享、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理重大工伤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立和完善各镇、开发区与人社、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应急、卫健、法院、检察院、住建等部门常态化、制度化协调联动机制,加快形成源头预防、信息共享、快速处理、多元共治、司法保障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重大工伤案件发生,快速高效处置重大工伤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机制

    (一)联动会商机制。根据工作及案情需要,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学习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等相关政策文件。各相关单位相互通报、交流研判区工伤案件相关情况,分析全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及变化情况,通过对工伤事故原因、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工伤行政争议疑难案件的分析研判,找准法律适用依据,优化相关工作流程,指导全区工伤保险工作。

    (二)联动预防机制。区人社局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宣传,实现一次上门,多项宣传。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参保及伤亡事故发生后办理工伤的相关规定,确保企业员工及在建项目农民工应保尽保。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工伤预防及安全生产有关措施,变被动的工伤赔偿为积极的事故预防,从源头上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联动处置机制。发生死亡或者多人重伤事故后,立即启动重大工伤案件联动机制。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时开展救援和调查取证,同时要实现人员信息、救援信息、事故调查等相关信息共享,为工伤认定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提高调查取证的质量和效率。涉及死亡案件,属地镇、开发区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同时通知公安、应急、人社等相关部门,积极引导企业或个人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区人社局依据企业或者个人申请,依法合规指导申请人快速申报工伤,及时办理工伤认定。

    三、单位职责

    区人社局:加强工伤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负责工伤认定具体工作,依职工或用人单位申请受理,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同时负责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工伤认定工作联动机制有效运行。

    区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为符合规定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

    区法院:对于未进入司法程序的疑难案件,给予参考性意见,对于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法院依法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相关责任单位依法执行生效判决。

    区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工伤认定案件、行政诉讼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区公安分局:负责案件的现场勘查、证据收集、法医鉴定等各项工作。负责对工伤认定中涉及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刑事案件等情况进行处理,依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协助区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及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住建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规定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管理、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发生项目工地重大、疑难工伤案件,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工伤调查,厘清项目分包责任等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救援、治疗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确保医疗材料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职业病鉴定与防治等服务,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开发区管委会、航产中心及各镇:负责引导企业积极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申报工伤及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负责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及稳控工作。

    依据案件需要,可对相关单位职责进行动态调整,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增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保障工作机制取得实效,各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建立日常联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重大工伤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提级办理处置,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履行单位职责。各单位需要高度重视工伤案件联动机制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对联动办理过程中失职、推诿、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复盘机制。各单位在重大工伤案件处置完毕后,要全面复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典型案例,为今后有效预防和高效处置类似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202410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