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的公告
为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污染环境,并引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目前,已在全区范围内设立了4个定点回收点,正式开展回收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定期检查家庭小药箱,按要求储存药品,并在有效期内服用。对于已过期的药品,请交予定点回收点处理。请注意,除已设立的定点回收点外,任何其他单位与个人均严禁从事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回收时间及地点
9月14日(周一)上午8点30分-10点30分,芜湖市湾沚区兴客隆超市门口广场(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悦达广场)
二、常态化药品回收地点
1.芜湖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湾沚芜湖中路店(地址:湾沚区湾沚镇芜湖中路38号,联系电话:18130308223)
2.芜湖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湾沚芜湖南路店(地址:湾沚区湾沚镇芜湖南路七号,联系电话:15155352828)
3.芜湖县百姓大药房城南店(地址:湾沚区湾沚镇湾石路和嘉·中央城10幢09室,联系电话:15395301203)
4.芜湖县海斯药房有限公司(地址:湾沚区湾沚镇东湖华庭小区3号楼102室,联系电话:18955375095)
5.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股(地址:湾沚区湾沚镇行政四号楼7楼715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8829981)
三、回收方式
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回收点设置回收箱,居民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送至回收点,登记后放入回收箱,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对回收箱进行清理回收。
四、处置方式
回收的全部药品由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无害化处理。监督电话:0553-8829981。
五、家庭过期药品安全处置温馨提示
1.优先定点回收。过期药品首选送至药店回收箱、宣传周回收服务点,交由部门统一无害化销毁,杜绝二次流通风险。
2.居家应急处理。口服药、针剂、膏剂毁形密封后丢弃;喷雾药剂到室外通风处远离火源排空,切勿扎破罐体。禁止直接倒入下水道,防止水土污染。
3.做好隐私防护。丢弃药盒前涂掉个人购药信息,保护自身隐私。
4.源头减少过期药。建议每36个月清理一次家庭药箱,按需购药,避免大量囤药造成药品过期浪费。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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