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芜湖市直播电商
    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公示

    关于申报2023年度芜湖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公示

    时间:2024-04-23 15:48 来源:区商务局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芜湖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商务局组织开展2023 年度芜湖市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工作。经企业提出书面申报,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芜湖诺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所列申报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申报主体名称

    项目

    对应政策

    条款

    申报金额(万元)

    核定金额(万元)

    芜湖诺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第2条

    20

    20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024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局进行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3-8828287。

    芜湖市湾沚区商务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