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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一、新增客户
① 客户申请
② 现场勘察
A、不具备通气条件 ,回复客户并存档记录
B、具备通气条件,与用户签订入户合同,进场工程施工,施
束后,工程验收,验收合格与用户签订用气合同,点火通气
新增用气客户的用气条件
1、用气地点应在市政燃气管网覆盖的区域内。
2、管道供应能力应满足用气需求。
3、用气场所要符合安全用气条件:
a、用气环境须为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
b、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c、禁止在同一场所使用一种以上气源或燃料;
d、安装和使用的燃气燃烧具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要求
燃气专用软管链接处必须使用管卡进行加固;
e、场所内的燃气管道必须达国家相关施工验收标准,必须通
密性试验,严禁客户私自改动管线。
二、过户
业主双方确认燃气表底数,至不动产中心或燃气客户服务中
理过户。
业主双方在不动产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时可同步办理燃气过户
需要到燃气客户服务中心另外办理。
三、销户
用户至客户服务中心填写销户申请,预约上门停气/拆表/封
四、其它业务
致电客服热线95007咨询办理或至客户服务中心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