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3-11-09 15:25信息来源: 湾沚区红杨镇阅读次数:编辑:汪淑贤 字体:【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经济发展和政府形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地方形象将会受到巨大影响,不利于旅游产业的发展。

 

   旅游景区餐饮消费现状

 

消/费/现/状/

具有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季节性强等特点,近年来兴起的农家餐馆、农家乐等旅游餐饮服务经营模式,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操/作/规/范/

(一)组织及机构

1.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

2.大中型餐馆必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必须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不得穿拖鞋。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操作的从业人员还需戴口罩。

5.不得将与食品加工制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操作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对着食品打喷嚏。

6.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三)加工经营场所要求

1.须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m以上。

2. 烹调场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天然气或固体燃料,炉灶应为不锈钢材质。

3.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4.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生进熟出单一流向合理布局。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烹调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并符合要求的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

6.食品处理区内必须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

7.水池设置: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清洗区域池,并要有明显标志。

 

(四)食品原料采购要求

1.采购食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购物凭证、采购清单。

2.对所购进的食品及原辅料必须对照索证情况、标签、标识及说明书进行严格的验收并进行台账登记(《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本》)。台账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需要重点做好下列食品的索证、验收、登记管理工作:米、面、食用油、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

5.禁止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有:无检验合格证和产品准入标识的食品及原料;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生霉生虫、感观性状异常及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及原料;无标识和标识不全、包装材料破损的定型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非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猪、牛等);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如进口食用油)。

 

(五)食品库房管理要求

1.食品库房须专用。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3.禁止用盛放过农药、化肥、饲料、洗衣粉等非食品的塑料袋盛放大米。

4.库房达到防蝇、防鼠、防潮要求,经常开窗,保持干燥。

5.冰箱、冰柜要分类存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保持清洁无异味,箱、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发现有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要及时处理;冷藏设备必须保证运转正常,且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超过1cm,冷藏的温度不超过10℃,冷冻温度不少于-1℃。 

 

(六)食品加工要求

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桶、盆、筐等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菜墩、砧板用完洗刷干净,立式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

2.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要离地离墙。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3.加工好的饭菜要用清洁的专用容器,加盖防尘防蝇。

4.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

5.所烹饪的菜肴应充分加热熟透,被加热食物的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市场监管和卫生监管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