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企业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编制了《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编制的《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要包括:
1.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2.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
3.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供电服务热线。
8.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
9.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
10.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公开形式
对于公开信息,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wanzhi.gov.cn/public/column/6604551?type=4&action=list
本机关受理点: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办公室(机关大楼四楼8408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553-8916210。
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还将采用新闻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申请获取。芜湖县供电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办公室
办公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北路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53-8916210
传真号码:0553-8916010
邮政编码:241000
电子邮箱:254757321@qq.om(电子邮箱只用于提供咨询服务,不接受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申请条件
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便于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不予公开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下列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3)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5)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案卷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网站,点击网页中菜单“依申请公开”,填写网上申请表格,提交在线申请。
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予以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供电公司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供电公司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和其他机关的,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按照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的情形分别作出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相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相关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6.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信息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需要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对现有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不予提供;
10.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告知申请人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提供公开出版物的,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四)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或者对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办公室提出,受理电话:0553-8916210,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北路1号,邮编:241000。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办公室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芜湖市湾沚区供电公司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单位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