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市监局2025年5月份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发布时间:2025-05-22 09:32信息来源: 湾沚区市场监管局阅读次数:编辑:稽查大队 字体:【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芜湖快螳螂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芜湖快螳螂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案

当事人在抖音店铺及淘宝店铺宣传“冷雾机的领导者”、“被喷最多”、“行业领先”,在产品外包装标有“冷雾机的领导者”字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当事人公布误导性诉讼信息言论、不当投诉、发布视频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罚款6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2

芜市监市罚 20259-53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