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企业登记中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的政策解读
《关于在企业登记中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的政策解读 |
一、起草背景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我局赴苏州市工商局、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在融合江苏推行市场主体登记信用承诺制度和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我局在企业登记中推行“容缺受理”制度。 二、“登记缺少材料后补承诺”制度主要内容 “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请事项中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缺少非主要材料或材料存在缺陷、瑕疵的,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将材料补齐,先受理该申请事项,在材料补正后核发营业执照,逾期未补齐材料予以驳回的制度。 三、制度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容缺受理主要解决的是让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因因不熟悉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而多跑腿的问题。 四、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是体现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原则。对于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给予容缺受理,而有不良记录的,则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措施。如果企业在申请中违反了信用承诺,则终止申请的办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是创新统一了容缺的程序、条件,保证了各县区之间政策的均衡性。统一了程序、条件、信用承诺以及失信承诺后的处理措施,明确了具体可以容缺的项目,规定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有利于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别是一些措施可以更加方便企业办理工商登记。 三是统一了“容缺受理”办理文书。文件配套印发了《“容缺受理”承诺书》、《芜湖市工商局“容缺受理”审查意见书》,规范了信用承诺和审批流程,保证了登记档案统一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