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G5011芜合高速芜湖市殷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10-12 08:46信息来源: 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王洪洁莹 字体:【  

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G5011芜合高速芜湖市殷港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境内,峨山路东延伸工程与芜合高速公路交叉处,芜合高速公路易太大桥与清水河特大桥之间,与G5011芜合高速交叉桩号为K37+275。项目经芜湖市发改委立项芜发改交通2019669号,项目代码:2019-340200-48-01-033266建设内容主要为:芜合高速公路拼宽路段工程长度1.03km,新建互通匝道工程长度 1.9516km,设置 46出匝道收费站1处,收费站管理区1处,配套交通安全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期设置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敏感区内设立取弃土场和施工场地等,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周边环境。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通过设置隔油、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场地抑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1套箱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厕或绿化。营运期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1套箱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经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用于冲厕或绿化,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敏感区附近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使用低噪声、低振动工艺设备,控制运输车速和车辆,根据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运营期严格落实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开展降噪效果跟踪监测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严格控制弃渣的收集和弃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不能利用的运至规范堆场;妥善处置挖掘施工产生泥浆,不得产生水体污染;施工场地内不得进行机械维修等产生危险废物的作业。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定期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200MB1E57853C

 

 

 

                           202310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