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卫健委2025年“综合查一次”重点行业联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1-20 15:12信息来源: 湾沚区卫健委阅读次数:编辑:张慧芬 字体:【  
序号 监管对象所属行业 检查任务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联查对象 检查
方式
1 卫生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 牵头部门 区卫健委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质量督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 现场检查
联合单位1 市场监管部门 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联合单位2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事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联合单位3 医疗保障部门 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联合单位4 生态环境部门 核技术利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2 消毒产品生产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部门联合检查 牵头单位 区卫健委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消毒管理办法》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现场检查
联合单位1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联合单位2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事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联合单位3 生态环境部门 生态环境保护手续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