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解读:专家解读《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是加快发展护理服务业、增加护理服务供给的关键环节,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024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共同印发《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医疗护理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知识和技能水平要求等进行了规定。为了更好推进文件的理解和落实,《中国卫生人才》邀请了参与起草《标准》的相关专家,对《标准》的制定背景、原则、内容等进行解读。
医疗护理员的定义
202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中对医疗护理员给出的职业定义是:对病人和其他需要照护的人群提供生活照护,并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部分辅助工作的人员。《标准》中的职业定义与《大典》一致。
医疗护理员的服务对象
《标准》倾向于采纳早期的界定,将医疗护理员的服务对象聚焦于患者和老年人。主要基于4方面考量:第一,制定《标准》的立意是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满足老龄人口养老需求。老年群体对于医疗护理和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未来护理服务工作将由团队共同完成。第二,结合医院临床护理管理的工作要求。2010年12月卫生部发布的《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以及《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均明确规定,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第三,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要求与劳动力市场的从业情况。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工作现场对从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要求,根据工作难度、技术技能复杂程度等要素可以划分职业技能等级,不划分从业方向。凡是写入职业标准的技术技能,要求从业者能够无差别地掌握,在培训过程中,所有的知识技能都要学习。但在国内劳动力市场现状调查中发现,从事母婴照料的人和从事老年人、患者照料的人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人群,前者很少改行从事老年人或患者的生活照料;反之亦然。第四,基于职业分类的要求。除医疗护理员外,在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中还有“妇幼保健员”工种,即从事妇女、婴幼儿卫生保健一般性技术操作的人员,需要掌握的专项照护技能约有80项。从职业分类角度讲,职业之间、工种之间可以有技能的交叉,但更重要的是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服务类别的独特性。
医疗护理员的职业边界
《标准》制定主要参考两个文件,分别是49号文件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9月发布的《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标”)。《标准》共涉及操作技能198项,其中有79项由49号文件中的40余项技能分级、衍化而来;在医疗机构外提供居家照护从业者需要掌握的操作技能有33项,由“行标”中涉及的技能衍化而来;其他项是根据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要求延伸补充而来。比如,管饲、测血糖、雾化吸入、注射胰岛素、用药等操作,加上了“为居家照护对象”“在护士的指导下”等定语,强调工作地点在医疗机构之外,与“行标”要求一致,符合政策管理规定。
等级性原则的应用
按照工作项目的不同,从业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分为7项职业功能。按照工作种类的不同,职业功能细分为工作内容。工作内容细分为技能要求,是完成每项工作内容应达到的结果或应具备的能力。对于同一项工作或技能,不同等级按照难易程度区分不同的具体要求。例如,“整理床单位”工作,在五级里只需掌握“能整理床单位”即可;在四级里难度增大,“能铺备用床、暂空床、麻醉床”,这三种床铺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用途,有什么布置要求和操作流程,这些都比整理普通床单位难度提高了一些;到了三级,则是“能为卧床照护对象更换床单位”,增加了很多“动脑”内容,譬如整理前需要了解卧床照护对象的病情、体重、意识、管路、伤口情况等,掌握节力、安全的原则和要领,掌握湿扫法方法,在操作过程中注意保护伤口和各种管路,还要观察照护对象反应,出现明显生命指征变化时立即终止操作,及时给予处理等,难度进一步提升。这种按照技能难易程度分级体现了等级性原则,贯穿了整个“工作要求”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