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12-31 09:42信息来源: 湾沚区卫健委阅读次数: 字体:【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范。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制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承担区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和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全区职业病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七)制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探索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  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芜湖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案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改,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信息股、医政医教股(中医药发展与服务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综合监督与法规(行政审批股)、人口监测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股

主任:汪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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