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文旅新热点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影视、动漫等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长三角文旅新热点。到2022年,全域旅游格局基本形成,全市旅游总收入达700亿元,年接待游客6000万人次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精品项目打造工程。
1.加快建设城东文化旅游集聚区。加快空间整合,推进城东文化旅游集聚区建设。支持方特旅游区、新华联鸠兹古镇等重点文化旅游企业发展,大力招引文化创意、文旅小镇、动漫科技等新业态项目。提升芜湖雕塑公园、中央公园等景区景点旅游功能。制定荆山、方村片区控制性规划,做好资源开发、功能匹配等工作,打造“荆方”文旅新城。
2.推进繁昌慢谷旅游度假区发展。支持马仁奇峰景区、乌霞山景区联动发展,完成旅游度假区内部路网建设,系统推进度假区与高铁站、高速公路等交通衔接,提升淮九路等级,全面完善沿线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等配套设施。加强房车露营地、运动康养、民宿等旅游度假产品布局。
3.打造“两江”文旅走廊。深入挖掘长江、青弋江芜湖沿线的古诗、古城、古镇、古街、古艺等文旅资源,做好长江沿线天门山风景区、造船厂工业遗存、范罗山西洋建筑集群,青弋江沿线西河古镇、芜湖古城等项目建设,创新开发铁画、芜湖三刀、繁昌窑、无为鱼灯等非遗文创产品。
4.促进红色旅游持续发展。打造渡江第一船红色经典景区(点)。推进新四军七师师部、新四军三支队司令部、西河古镇、霭里、板石岭等新四军活动旧址集群建设。优化革命历史教育产品设计,打造红色经典线路。
(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
1.推动乡村旅游集聚发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开城镇、红庙镇、六郎镇、红杨镇、孙村镇、平铺镇、许镇镇、烟墩镇、何湾镇、峨桥镇等为重点,优化乡村旅游区域整体空间布局。提升集聚发展水平。
2.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重点开发红庙、开城乡村旅游集聚区—环巢湖旅游休闲区,烟墩、何湾乡村旅游集聚区—九华山景区,红杨、六郎乡村旅游集聚区—高淳国际慢城等区际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无为县红韵印迹、原野生态,芜湖县古圩荷韵、古镇寻访,繁昌县山居慢享、历史探秘,南陵县原乡体验、花海石林,三山区油菜乡涧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3.发挥创建示范牵引作用。实施乡村旅游集聚发展示范区创建和省级文化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和休闲旅游示范点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制定创建标准,提升核心镇村、休闲农庄、乡村民宿发展品质,实施乡村旅游发展全要素整体提升。
(三)旅游要素协同工程。
1.加快休闲旅游发展。拓展通用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休闲旅游转化,突出文旅产业兼容,促进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工业文创园区、沉浸式演艺等多种业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旅游和文化领域的应用。
2.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突出夜间旅游规划引领,以十里江湾、方特、夜游长江等项目为依托做好夜游芜湖;以鸠兹古镇、雕塑公园等各类文化场所为依托体验夜休芜湖;以中山路步行街等各类商业综合体为依托开展夜购芜湖,以凤凰美食街、各类小吃街为依托做好夜品芜湖等多种夜间经济发展新文章。
3.推动研学旅行发展。支持芜湖科技馆、大白鲸海洋公园、鸠兹古镇、安徽师范大学标本馆、奇瑞工业园、博物馆等单位开展研学线路及课程建设,将芜湖打造成为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目的地。
4.构建多元旅游住宿体系。促进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以高品质商务酒店集群为引领,主题酒店、精品客栈、特色民宿等为支撑的住宿体系。
5.推动旅游商品发展。支持芜湖铁画创新发展。鼓励开发和销售特色农产品和特色手工艺品,发挥三只松鼠、傻子瓜子、溜溜梅、同福碗粥等知名旅游商品的带动效应,推动旅游商品进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高速服务区等。支持旅行房车、户外用品、游艺设备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
(四)服务品质优化工程。
1.完善旅游服务标准。做好各类旅游标准的贯彻执行,支持创建高等级景区、住宿餐饮等旅游新业态品牌。加强品牌动态管理,强化A级景区、星级饭店复核和退出机制。
2.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夯实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常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利益的不法行为。打造诚信消费市场。加强旅游企业应急演练,健全旅游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理机制。
3.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培养旅游规划、管理、营销等人才。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接待、安全应急等技能培训。支持旅游从业人员参加各类行业竞赛。
(五)宣传营销联动工程。
1.强化“欢乐芜湖”品牌宣传显示度。提升芜湖城市旅游宣传片。印制和投放“欢乐芜湖”系列宣传品,在主要入境高速公路口、城市入口、城市轨道交通和公交服务体系进行旅游形象宣传,立体化营造“欢乐芜湖”旅游目的地城市氛围。
2.加大“欢乐芜湖”联动营销力度。举办“欢乐芜湖”系列文化旅游品牌会展和赛事活动。以省市联合方式,在央视进行广告宣传推广。开展高铁沿线和航空班线城市营销,推进长三角文旅城市合作,在主要客源城市建立“欢乐芜湖”宣传推广机制,推动长三角旅游营销一体化。组织长三角新闻媒体开展采风和交流活动。深化开展“芜湖人游芜湖”系列活动。
3.创新“欢乐芜湖”营销手段。创新运用网络营销、公众营销、事件营销等多种营销方式。开展大数据分析,提高营销精准度。推动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与专业旅游网络平台合作。借助影视、动漫、歌曲以及名人传播效应,加大芜湖旅游宣传力度。
(六)基础配套设施升级工程。
1.完善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快速路网等重点工程推进力度,实现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连接公路达到二级公路以上水平,重点乡村旅游村连接公路达到三级公路以上水平。强化旅游客运、城市公交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保障。完善高铁落地交通接驳体系。实施城东道路交通和高速出入口形象提升行动。推进游轮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芜湖市旅游道路标识牌建设导则。推进“景观廊道”建设。
2.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加快实施“旅游厕所”新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厕所管理责任。把“第三卫生间”建设向全市景区、乡村旅游集聚区延伸。
3.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整合数据资源,建设旅游产业监测平台。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景区、饭店建设。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从全局出发,统一规划,突出文旅产业兼容、功能匹配、空间整合,推进多规合一。将旅游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应统筹兼顾旅游业发展需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强银旅合作,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各县市区应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各部门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加强用地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将旅游业发展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相关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发挥文化旅游业联盟在产业契合、宣传营销、市场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正文2930字,附件6307字)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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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牢固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坚持多规合一,系统持续推进规划实施。重点开发区域、重大文旅项目符合全市总体发展战略。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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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县区每年至少引进1个超过亿元的文化旅游精品项目,每年争取注册1个超过5000万元的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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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城东文化旅游集聚区建设。加快雕塑公园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进行设施完善和功能提升。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鸠江区政府、镜湖区政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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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荆山、方村片区控制性规划,打造“荆方”文旅新城。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镜湖区政府 |
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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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繁昌慢谷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支持马仁奇峰景区、乌霞山景区联动发展,创建马仁奇峰国家5A级旅游景区。 |
繁昌县政府、南陵县政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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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打造 “两江” 文旅 走廊 |
做好天门山景区开发建设,推进环境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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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芜湖古城、西洋建筑群、雨耕山文化街区、造船厂工业遗存的保护和开发建设 |
镜湖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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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西河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建设 |
芜湖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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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弋江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建设 |
南陵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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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松鼠小镇的开发建设 |
弋江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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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龙窝湖湿地公园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
三山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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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新四军七师师部旧址、红色山水涧景区高品质发展,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科学管理体制,采取“景区+村庄”等发展模式,发挥景区带动作用。 |
无为市政府 |
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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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打造渡江第一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弘扬战船精神,丰富产品业态,讲好红色故事。 |
繁昌县政府、三山区政府、鸠江区政府、无为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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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做好新四军三支队在中分村、土塘、霭里、板石岭、西河古镇等地活动旧址的保护和开发,打造“新四军在芜湖”红色旅游线路。 |
繁昌县政府、芜湖县政府、南陵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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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升和丰富王稼祥纪念园、芜湖科技馆等单位研学旅行功能。加大研学旅游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创建力度,构建类型丰富、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研学旅行产品体系。 |
市教育局、市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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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突出乡村文化特色,到2022年,全市创建市级乡村旅游集聚发展示范区5家;省级文化旅游名县1家、名镇5家、名村10家、乡村旅游示范点25家。做好乡村旅游集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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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动 乡村 旅游 集聚 发展 |
推进开城镇、红庙镇乡村旅游集聚发展 |
无为市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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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六郎镇、红杨镇乡村旅游集聚发展 |
芜湖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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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孙村镇、平铺镇乡村旅游集聚发展 |
繁昌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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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许镇镇、烟墩镇、何湾镇乡村旅游集聚发展 |
南陵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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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峨桥镇乡村旅游集聚发展 |
三山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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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制定乡村旅游发展扶持政策,编制芜湖市乡村旅游集聚发展规划。 |
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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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发展民宿产业,提升发展品味,体现特色文化,丰富乡村旅游业态,打造精品乡村民宿工程。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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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县(市、区)联动发展,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内、区间和区际精品旅游线路。 |
市文旅局 |
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传媒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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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建立全域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在4A级以上景区探索设立派出所警务室、巡回法庭、医务室。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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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强交通、治安、消防、大型游乐设备、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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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重点整治景区、宾馆餐饮和商业零售行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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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将“欢乐芜湖”城市宣传纳入外宣重要内容,统筹全市及各类媒体开展“欢乐芜湖”系列宣传。 |
市委宣传部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文旅局、市传媒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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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属报纸、电台、电视、今日芜湖等开辟文化和旅游专栏、专版,系统宣传全市文旅发展成果、重点工作和旅游线路。 |
市委宣传部 |
市传媒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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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支持举办“欢乐芜湖”各类品牌会展和赛事活动。在长三角主要客源城市设立宣传推广中心,推动长三角区域旅游营销一体化。 |
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贸促会、市科协、市文旅局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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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制定配套政策,挖掘消费潜力。做好“十里江湾”生态文化走廊等标志性项目,加快城市步道、慢道体系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培育邮轮观光、剧场演艺、休闲运动、商业夜市。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条文化旅游特色街区。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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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做好城市公园、休闲绿地、水利风景区、风景名胜区等公共设施建设,按照A级景区标准提升基础服务功能,丰富休闲业态。 |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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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支持芜湖房车、通用航空、造船等企业加大旅游产品研发力度,推动旅游装备业集聚发展。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
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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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推动芜湖铁画创新发展,支持芜湖铁画与城市景观小品、路灯、指引牌等城市空间和市政设施融合发展。 |
市城管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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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推动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进商场超市、车站、宾馆酒店、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等,构建芜湖特色旅游商品体系,增强购物体验。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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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连接公路达到二级公路及以上水平,重点乡村旅游示范点连接公路达到三级公路及以上水平。实施城市主要出入口形象提升工程。 |
各县市区政府 |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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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每个县(市)至少建成一条集“生态、景观、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特色交通景观廊道 |
各县市政府 |
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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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按照全域旅游要求,全面提升全市道路引导标识系统,并将旅游标识牌纳入其中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动态管理,推动形成统一规范的全域旅游交通标识系统,打造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城市形象。 |
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 |
市文旅局、市城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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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发挥芜湖市游客集散中心功能作用,完善市县(市)两级游客集散中心体系。 |
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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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动旅游公交线路与景区景点、高铁汽车站点、轨道交通等地接驳,探索乡村旅游客运公交化,为市民和游客提供“快旅”体验。加强高铁站、汽车站、景区周边市场秩序、交通秩序整治。 |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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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提高市民游客文明素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城市环境,展现全国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市文明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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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认真落实《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中文旅产业奖补政策。修订文旅产业奖补政策,逐年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
市财政局、市文旅局 |
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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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对列入市级调度项目库的重点项目,按照规定使用市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乡村旅游项目用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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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提升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建立全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专家智库。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形成招才引智、分层分级培训、产学研一体的工作机制。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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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加强文化和旅游干部交流培养,选调具有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经验和能力的干部,充实到产业发展关键岗位。 |
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市人社局、市文旅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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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按年度建立工作清单,完善旅游业发展考核指标,建立科学的旅游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旅局 |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