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楚王城遗址等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发布时间:2013-01-17 00:00信息来源: 芜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阅读次数:编辑:文广局 字体:【  

我县楚王城遗址等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2年12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县楚王城遗址、珩琅塔、胡湾胡氏宗祠等名列其中。截至目前,县域已有包括东门渡窑址在内的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指出,加强文物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针对不同文化遗产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建设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