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05 09:03信息来源: 湾沚区水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局起草了《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就起草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必要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依法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开展,打造良好的水利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起草依据和参照
    202112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15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上级要求,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为规范政策制定及执行,适应省市新的政策规定,并充分考虑我区实际情况,拟定初稿后,202225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四部分,主要内容为:
    1、总体要求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及其它党内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广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2、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包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关于水利的重要批示、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

3、学习形式以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为主要形式,也可通过诵读原文原著、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举办知识问答、观看专题片、进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听得懂、学得进、用得上。每次学习应提前将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告知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在第一议题的学习上既谈心得体会,又论落实思路,学思践悟、互相启发,不断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同时,应在会议记录中及时规范记录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形式、参加人员和过程概况。

4、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贯彻执行。二是书记带头领学。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和效果负责。三是紧密结合实际。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在做好规定动作和落实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学习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