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推进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完成情况
序号 |
重点工作 |
工作内容 |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1 |
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精准服务中心工作。 |
1.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疫情信息,积极宣传防控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举措。 |
在芜湖县政务公开网主页面建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按要求发布相关内容;县卫健委、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在政务公开回应关切栏目内主动发布有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信息。 |
芜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已开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将专题做在县政务公开网专题页面中。县卫健委、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加强主动回应栏目相关内容信息的发布。 |
已开设专题,等待统一建设专题页面。 |
2.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要重点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帮扶等相关政策举措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抓好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 |
加大困难群众帮扶信息发布力度;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防范金融风险)、县财政局(政府债务)、县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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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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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公开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宣传效果。 |
在芜湖县政务公开目录内新设一级目录“六稳”“六保”工作和“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个子栏目; 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要设置“六稳”“六保”相关栏目,发布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信息。 |
按照上行下效的原则,栏目由县政务信息中心统建。 县人社局:一级栏目“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子栏目“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县经信局:1.一级栏目“保市场主体工作” 子栏目“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一级栏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子栏目“政策措施” “执行落实情况”;县发改委: 1.一级栏目“稳投资工作”子栏目 “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一级栏目“稳预期工作”子栏目 “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3.一级栏目“保粮食能源安全工作” 子栏目“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县财政局:1.一级栏目“保基本民生工作”子栏目“政策措施” “执行落实情况”2.一级栏目 “保基层运转工作”子栏目 “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县商务局:1.一级栏目“稳外贸工作”子栏目“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2.一级栏目“稳外资工作”子栏目“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一级栏目“稳金融工作”子栏目“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
已建立相关栏目,并根据实际情况添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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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信息实现全链条管理。 |
1.严格依据《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简介、公务员招录、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
对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要求,结合反馈给各单位的第一次测评表和测评问题清单完善机构简介、机构设置、公务员招录、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
各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
持续开展栏目内容建设。 |
2.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应用信息化手段逐步摸清规章、规范性文件底数。 |
对本单位公开的所有政策文件信息进行排查,规范标注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要素,对废止、失效、修改的文件要加盖对应字样的电子印章,政策文件要同时上传Word和PDF两个版本的附件。 |
县司法局提供18年、19年、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县政务信息中心将根据县司法局提供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对县本级政务公开后台政策文件做好加盖印章工作。各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县司法局提供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将本单位后台文件进行加盖电子印章。(可以通过搜索,找到文件所在目录位置进行操作。)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公报的时效性,我县拟于每月刊发一期政府公报,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以部门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于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政务信息中心,以便及时进行刊登。(报送联系人:汪自刚,联系电话:7875333,报送邮箱:942732259@qq.com)。 |
已对统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失效、废止标注,对文件的文号等要素补全,同时上传两个版本的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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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 |
进一步做好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全面阐释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
对本单位今年以来的政策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完善,要重点体现①决策背景和依据、②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③研判和起草过程、④工作目标、⑤主要任务、⑥创新举措、⑦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⑧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8项内容。 |
各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对本单位今年以来的政策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完善,将已经解读的材料对照8大要点,达不到要求的请及时补充。 |
已对本年度解读的文件进行完善。 |
4 |
提升决策和执行公开质量,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1.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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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加强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重要政策、重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向公众征集意见,并公布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情况。 |
持续开展重要决策事项向公众征集意见。 |
2.建立和实施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
对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制定涉企政策过程中征求企业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涉企政策开展意见征集、政策跟踪执行和评估。 |
县司法局向县政府办按月提供全县各单位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县政务信息中心将根据该目录检查各单位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是否面向社会意见征集;检查各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政策跟踪执行和评估情况发布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中。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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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公开力度。 |
围绕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栏目以及全生命周期专题的信息发布。 |
县政府办公室按年度公布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按季度公布执行和落实情况,按月公布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县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按季度公布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重点建设管理中心继续按照《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信息发布、专题动态管理。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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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栏目信息发布,根据行政权力运行清单,公布行政执法信息。 |
县政务信息中心将根据权责清单检查各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开设情况,是否及时公布权力运行结果。 |
已按照文件对照各单位权力清单修改各单位应开设的栏目,同时加强公布权力运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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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数据更具“含金量”。 |
5.针对部分地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存在数据统计口径不统一、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要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认真核实完善年度报告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 |
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质量进行排查,提高发布数据精准性,并在总体情况—主动公开补充本单位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不涉及的单位可不用调整) |
①各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质量进行排查。②若本单位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要修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补充相关内容。 |
已补充芜湖县本级2019年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内容,督促县各有关单位及时修改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6 |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深度融合。 |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统一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页面设计、栏目设置等。 |
县政务信息中心对改造后的页面进行检查,将本单位政府网站首页、各专题涉及政务公开的栏目都要跳转至改造后的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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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检查,未发现问题。 |
2.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工作的联动配合机制,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做好对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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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在接受到县政府网站网友留言咨询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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