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规范芜湖市湾沚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湾沚区现有巡游出租汽车共431辆,车辆所有权与经营权为个人所有,均挂靠在芜湖众泰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经营。
根据芜湖市出租汽车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市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出管[2023]1号)精神,自2023年2月起市区巡游出租车车辆所有权与经营权可确认在个人名下(以下简称“两权合一”),允许个体经营,文件同时规定“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目前周边县区中南陵县已于5月出台确权方案,繁昌区和无为市方案正中制定中。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5月,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赴芜湖市区和南陵县考察“两权合一”的做法;6月13日,召开区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制定各部门“两权合一”工作流程;6月25日,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7-8月,区交通运输局多次组织召开驾驶员参加的“两权合一”座谈会,广泛听取驾驶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区政府网站和易政网公开征求社会和区相关部门意见,同时开展了驾驶员问卷调查,收集各方意见,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为低风险。会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进行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理顺湾沚区个体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经营服务关系,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规范内容
1、明确两权归属
车主可按照车辆经营权人与车辆所有权人一致的原则,将车辆产权相关证件、道路运输证登记到车主名下。
2、选择经营方式
遵循知情自愿的原则,
可选择以下经营方式:
(1)车主选择自主经营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变更车辆产权相关证件,承担承运人责任,可选择服务公司进行服务。
(2)车主共同组建公司的,车辆经营权归公司所有,车辆产权相关证件、道路运输证登记在公司名下,实行公司化经营。
(3)车主不选择以上两种方式的,可继续登记在原巡游车企业名下。
3、规范经营行为
依法经营,明确责任。企业、车主、驾驶员依法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继续教育和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要求。
4、完善进退机制
依法变更。经营权发生变更的,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变更道路运输证。
强化单车考核。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加强个体巡游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者经营过程中巡游车经营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组织或参与集体罢运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行业不稳定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车辆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