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归集表(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5日)

发布时间:2024-04-16 09:13信息来源: 湾沚区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崔云霞 字体:【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归集表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洑景海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4〕1000054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洑景海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蓝皖B42300)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警告 罚款叁仟元整、警告 0.3 2024/04/03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2 黎鑫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4〕1000060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黎鑫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蓝皖B571E9)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警告 罚款叁仟元整、警告 0.3 2024/04/10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3 马维平 自然人 皖芜湾交简罚〔2024〕1000053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马维平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议价案(车船号:蓝皖B81108)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 2024/04/03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4 张飞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4〕1000055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张飞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BDG9185)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警告 罚款叁仟元整、警告 0.3 2024/04/09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5 张国旗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4〕1000052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张国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案(车船号:蓝皖B89902)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罚款 罚款伍佰元整 0.05 2024/04/08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