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归集表(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31日)

发布时间:2023-06-02 10:05信息来源: 湾沚区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陈秀云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80号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制度 陈秀云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车船号:蓝皖B902L0)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 罚款伍仟元整 0.500000 2023-05-30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2 芜湖森园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178号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芜湖森园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案(车船号:黄皖B36391)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警告 警告 2023-05-29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3 孙小宝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54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孙小宝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蓝皖B6A827)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警告;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警告 0.300000 2023-05-29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4 许进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77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许进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BF15715)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警告;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警告 0.300000 2023-05-29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5 王杰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76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王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蓝皖B21F86)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警告;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警告 0.300000 2023-05-29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6 王兵 自然人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174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王兵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案(车船号:蓝皖BMW791)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0000 2023-05-25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7 赵根 自然人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168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赵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案(车船号:绿皖BD41425)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0000 2023-05-24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8 安庆市中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67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安庆市中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车船号:黄皖H0071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00000 2023-05-29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9 鲁信松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65号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制度 鲁信松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车船号:蓝皖BY009L)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 罚款伍仟元整 0.500000 2023-05-24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0 芜湖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163号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芜湖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案(车船号:黄皖B39690)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警告 警告 2023-05-23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1 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166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车船号:黄皖A3382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00000 2023-05-29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2 杨华春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杨华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车船号:黄苏AE7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 罚款叁万元整 3.000000 2023-05-24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3 沈诚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61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沈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BD73755)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警告;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警告 0.300000 2023-05-23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4 钱天海 自然人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159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钱天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案(车船号:蓝皖B11E96)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0000 2023-05-21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5 薛世进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64号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许可、车辆营运许可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制度 薛世进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车船号:蓝皖BUS028)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 罚款伍仟元整 0.500000 2023-05-25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6 承良春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040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 承良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车船号:蓝皖B88963)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 罚款叁佰元整 0.030000 2023-05-18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7 哈尔滨环球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156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哈尔滨环球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案(车船号:黄黑AU0747)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0.100000 2023-05-16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8 陈余豹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52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陈余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BD0604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警告;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警告 0.300000 2023-05-16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19 代玉洁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50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代玉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BD60016)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警告;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警告 0.300000 2023-05-17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20 梅珍宝 自然人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149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 梅珍宝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BD09960)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0000 2023-05-12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21 丁成云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40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丁成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案(车船号:蓝皖B88770)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罚款 罚款叁佰元整 0.030000 2023-05-18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22 余斌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42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余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蓝皖B81598)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0000 2023-05-31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23 武家华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104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武家华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车船号:蓝皖B88727)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罚款 罚款伍佰元整 0.050000 2023-05-17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24 杨银生 自然人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074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 杨银生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车船号:蓝皖B88903)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0000 2023-03-27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25 庄华根 自然人 皖芜湾交罚〔2023〕1000054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庄华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案(车船号:蓝皖B89609)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罚款 罚款叁佰元整 0.030000 2023-05-22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
26 刘文勇 自然人 皖芜湾交简罚〔2023〕1000035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 刘文勇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案(车船号:绿皖BD20457)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0.020000 2023-02-20 芜湖市湾沚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