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工作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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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2-05-03 | 关键词: | |
名 称: | 芜湖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 |
索引号: | 743059337/202205-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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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工作规划 |
发布机构: | 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05-03 |
关键词: | |
名 称: | 芜湖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 |
芜湖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实现芜湖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有力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尽早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任务分工如下。
一、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
1.森林覆盖率达到 27.30%。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配合单位:局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不再列出)。
2.森林蓄积量达到 850立方米。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配合单位:局相关业务科室。
3.林地保有量达到16.4万公顷。
牵头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配合单位:局相关业务科室。
4.天然林保有量超过 1.57 万公顷。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等。
5.重点公益林保有量超过 1.33万公顷。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
6.湿地保护率超过 53%。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7.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 4.29%以上。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8.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 98%。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
9.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 50%。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等。
10.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小于 0.5‰。
责任单位:森林防火科。
1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小于 5.4‰。
责任单位:林业技术中心。
12.林业产业产值达到 300亿元。
责任单位: 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
13.森林植被储碳量达到 340万吨。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
14.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 400亿元。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技中心等。
二、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
(一)强化保护修复抓护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主要任务:加强生态治理修复。坚持综合治理、分区施策、宜林则林、山水同治、田湖共修,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借鉴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关于生态廊道、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湿地保护等先进经验,加强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珍贵树种培育等国家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协同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加强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扬子鳄、江豚栖息地的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年度任务:2021年: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推进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融合,完成森林资源综合监测工作。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人工造林3.37万亩。
2022年:指导各县区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县级林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完成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调整成果的申报和区划落界任务。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印发《芜湖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实施细则》。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人工造林1.75万亩。配合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局长乐站积极开展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扬子鳄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推动东草湖、外龙窝湖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修复。
2023年: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调研,启动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人工造林1.61万亩。配合保护区管理局开展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江豚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加强湿地修复,探索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基地建设。
2024年:指导南陵县、繁昌区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在长江生态廊道带动区域内完成人工造林0.12万亩。积极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2025年:核定“十五五”天然林保护目标任务,在长江生态廊道带动区域内完成人工造林0.12万亩。积极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主要任务: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深化长三角、长江经济带林业生态共保联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自然公园、湿地自然公园、地质自然公园历史遗留问题。实行统一规划设置、分区管控、分级管理,突出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保护,创新运行机制,完善政策支撑,健全法治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25年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落实自然保护地禁捕退捕工作长效管控机制,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涉自然保护地禁捕退捕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任务:2021年:完善上报《芜湖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配合省林业局建立健全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设立和规划审批流程。配合制定《安徽省自然保护地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完成1处新建省级湿地公园规划编制并配合省级实地考察工作。
2022年:开展湿地公园新建和规划编制工作,全力推进东草湖、外龙窝湖湿地公园建设,启动竹丝湖湿地公园新设新立工作,落实省级湿地公园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配合发布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落实《安徽省省级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办法》,推进解决森林公园历史遗留问题。
2023年: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推动戴公山、九连山森林公园建设,大力推进竹丝湖湿地公园建设。
2024年:持续开展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实现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全覆盖,配合发布年度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
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编制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完成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完善森林公园管理体系,提高森林公园管理体系能力。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保护公益林地,实行公益林占补平衡,完善森林保护制度。遏制林地退化,加大对临时使用和灾毁林地修复力度,防止新造林地水土流失,控制林地抚育中除草剂的过量使用。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湿地征占用管理。科学确定各类湿地主体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立湿地占补平衡和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湿地承载力,确定湿地利用方式、强度和时限,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建设。完善森林、湿地保护制度,配合修订《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技中心等。
年度任务:2021年:将林、草、湿地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完成“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落实《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实行省级以上湿地公园重大事项半年报告制度。
2022年: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相关工作,完成“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依据省湿地面积管控目标,分解下发至各县市区。配合省林业局制定《建设工程穿越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估技术规范》、《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技术标准》2 项省级技术标准,并做好落实工作。
2023年: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配合省林业局发布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推进30%以上县(市、区)完成一般湿地名录发布,配合修订《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
2024年: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30%以上县(市、区)完成一般湿地名录发布,实行省级以上湿地公园重大事项半年报告制度。
2025年: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40%以上县(市、区)完成一般湿地名录发布,实行省级以上湿地公园重大事项半年报告制度。实现省重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全覆盖,配合发布省重要湿地年度生态状况白皮书。湿地保护量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超过53%。
主要任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保护,强化扬子鳄、穿山甲、楠木等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资源及栖息地保护,全面加强全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外来物种管控。坚持公众保护与专业保护、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常规性保护与抢救性保护、人工繁育与科学利用相结合,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天然林和重要湿地,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制度,推进古树复壮、濒危抢救、无损评估等技术研究,健全损害赔偿、认养机制,加强对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财务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技中心等。
年度任务:2021年: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肇事危害综合防控,合理调控有潜在危害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提升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应对能力,在野生动物肇事多发地区全面推广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偿工作。持续关注《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立法报批进展,按要求及时开展宣贯工作。
2022年: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配合开展扬子鳄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全面摸清保护区资源“家底”。完成安徽长江流域芜湖段陆生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调查。
2023年: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通过栖修复、生态廊道建设、减少人为干扰等就地保护措施,使珍贵、濒危物种栖息地和生境得到显著改善。加强野外放归、野生回归研究,增加野外种群数量,逐步使濒危物种摆脱濒危状况。依托安徽省级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市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体系。
2024年:以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点布局规划为契机,加强市县区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建设,增加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收容救护体系。推进长三角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联防联控机制建设。
2025年:根据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争取设立省级监测站点,提升监测手段,基本建成芜湖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
(二)强化国土绿化抓增绿,厚植生态资源本底。
主要任务: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走科学、节俭、生态的绿化发展之路,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大力推广发展乡土树种,推进城乡绿化融合发展,加强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建设。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保持森林资源合理增长,“十四五”期间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6.3万亩,重点实施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大力建设城郊公园、郊野片林、环城绕村林带、城乡生态廊道,带动乡村绿化美化,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推进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全市建成县级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镇4个、省级森林村庄79个。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等。
年度任务:2021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人工造林3.37万亩;创建2个森林城镇、28个森林村庄。
2022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人工造林1.75万亩;创建 1个森林城镇、28个森林村庄。
2023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人工造林1.61万亩;创建1个森林城镇、7个森林村庄。
2024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人工造林0.12万亩;创建10个森林村庄。
2025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人工造林0.12万亩;创建 1个国家级森林城市,6个森林村庄。
主要任务: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育结合、量质并重的原则,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健全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制度体系,按照要求科学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及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经营施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施工人员技术素养,强化森林经营施工资质管理。明确主要森林类型关键经营技术和森林作业法体系,做到因林施策。探索森林经营模式,建立森林经营示范区、示范林场等,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与评价制度。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森林经营成效监测与评估制度,支撑推动森林经营工作。探索重点生态区域商品林抚育生态效益补助路径,建立与资源质量及生态区位相适应的生态公益林补偿体系,深入研究总结主要树种和森林类型的森林经营技术模式,适时转化推广成熟模式,充分发挥森林经营的规模效益,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筑牢生态资源本底。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等 。
年度任务:2021年:开展国有林场森林经营试点工作。全年完成森林抚育1.24万亩。
2022年:开展森林经营试点任务落图工作。全年完成森林抚育 2.41 万亩。鼓励国有林场积极参与森林经营示范区建设工作。
2023年:全年完成森林抚育2.01万亩。指导支持国有林场开展全国森林经营试点示范单位建设工作。鼓励国有林场积极参与森林经营示范区建设工作。
2024年: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全年完成森林抚育1.59万亩。
2025年:持续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全年完成森林抚育1.52万亩。
(三)强化监测体系抓管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主要任务:建立科学互联的林业监测体系。建立智慧感知、互联互通、科学管理的林草监测系统平台。应用遥感、航拍、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高林业数字化监测水平。推进全市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为全市重点区域、流域及其敏感区域受损破坏重要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提供基础依据。在“十四五”期间,强化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监测工作职能,实现生态监测全区域覆盖,各级各类生态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林业监测体系,建成以林业监测数据库系统为基础,公用信息网络平台为支撑,信息管理、成果评估与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统一标准规范为保障的林业监测体系平台。实现林业监测信息采集规范化、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实时化、预测预警准确化、及时化,决策调度指挥评估智能化、科学化、可视化。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办公室、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技中心等。
年度任务:2021年:配合建设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目标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动态管理的林长制“责任一张图”。推进森林资源、湿地资源保护信息化建设,落实以图管地。
2022年: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变更工作。
2023年:加快我市省内林业网络互联互通感知系统建设,实现省级感知系统与国家感知系统互联。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变更工作。
2024年:加快林业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通过对林业生态综合监测信息的智能化处理和可视化展示,增强林业监管和防灾减灾管理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直观性,提高林业决策的可行性。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变更工作。
2025年:全面实现林业监测信息采集规范化、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实时化、预测预警准确化、及时化,决策调度指挥评估智能化、科学化、可视化。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变更工作。
主要任务:健全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长三角地区森林火情通报、联防联控等制度。重点实施安徽省“6+N”重点领域林业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林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能力,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建立跨行政区域疫情监测、疫情通报、检疫执法、统防统治等制度;实施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行动,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森林防火科、林技中心、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等。
年度任务:2021年: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协助市森防指举办全市森林防火演练。在全市开展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日常监测基础上,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以及美国白蛾 1、2、3 代专项普查。做好开展全市林业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准备工作。加强毗邻地区联防联治,落实联席会议、疫情通报、联合检疫执法、联合除治检查制度,推进环黄山风景区靶向防控行动。制定印发《芜湖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全市开展松材线虫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采用空地协同防治措施开展美国白蛾防控。
2022年:建立市域周边城市森林火情通报、联防联控等各项制度,实施安徽省“6+N”重点领域林业建设任务,推进高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申报。协助举办全市森林防火演练,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强化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的日常监测,落实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以及美国白蛾 1、2、3 代专项普查,加强毗邻地区联防联治,持续推进环黄山风景区靶向防控行动。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继续采用空地协同防治措施开展美国白蛾防控。
2023年: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建立形成覆盖市、县、乡、村护林员的全链条网格化管理,加强宣传教育,逐步构建全民防火、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火源管控、应急处置等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强化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的日常监测,落实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以及美国白蛾 1、2、3 代专项普查。完成全省林业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持续推进毗邻地区联防联治,环黄山风景区靶向防控行动。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现全市发生面积控制在0.0544万亩(含)以下,乡镇级疫点控制在2个(含)以下的中期目标。
2024年:推进各地各类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高质量建设,持续以机械化、信息化、标准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能力,全面提高空天地一体化火灾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强化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的日常监测,落实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以及美国白蛾 1、2、3 代专项普查。强化完善毗邻地区联防联治,持续推进环黄山风景区靶向防控行动。深入推进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继续采用空地协同防治措施开展美国白蛾防控。
2025年:健全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预警监测、应急处置等各方面长效机制,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的日常监测,落实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以及美国白蛾 1、2、3 代专项普查。持续推进毗邻地区联防联治、环黄山风景区靶向防控行动。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现到2025年,全市发生面积控制在0.0392万亩(含)以下,乡镇级疫点控制在2个(含)以下的终期目标。继续采用空地协同防治措施开展美国白蛾防控。
主要任务:加强林业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建立市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和行政问责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草地、乱砍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执法,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林长办、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林技中心等。
年度任务:2021年: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修改《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建立市级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
2022年: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调研。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严惩乱捕滥猎、非法采集野生动植物行为和非法销售、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湿地违法行为。
2023年: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与执法培训。持续做好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动态调整工作。持续开展普法宣传。配合修订《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
2024年: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普法宣传。
2025年:完善林业法规制度体系。持续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八五”普法经验成效。
(四)强化资源利用抓用绿,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主要任务:高质量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健全用绿机制,积极培育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森林文化等新兴产业和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促进林业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加大扶持力度,将生态保护、生态利用融入林业产业发展全过程,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和做大做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业产业集群,促进林业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实施品牌战略,引导林业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企业与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林农与新型经营主体组建林业产业联合体,鼓励蓝莓等同类产品品牌整合,推进森林认证,发展绿色生态产品。引导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林业新品种研发、新技术应用、新成果转化,实现转型升级,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经营模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到 2025年拟评定75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打造5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技中心、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等。
年度任务:2021年:认定54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3家,组织开展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组织开展 2021年度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申报工作。加快木本油料丰产林基地建设。
2022年:培育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17家,认定1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加快木本油料丰产林基地、竹子科技示范园建设。
2023年:培育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21 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 58 家,认定1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加快木本油料丰产林基地建设。探索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新业态建设。
2024年:培育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23 家,认定1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积极推进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新业态建设。
2025年: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达到75家,培育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25家,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达到1家,力争创建2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打造1处全国知名森林公园,力争实现1处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新业态。
主要任务:推进长三角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深化长三角地区林业产业融合发展,落实长三角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打造森林旅游康养目的地体系和开发推介湿地旅游康养线路。积极创建森林康养基地、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加快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财务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等。
年度任务:2021年:培育1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组织开展 2021年度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申报工作。
2022年: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2家,认定1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开发推介森林旅游康养线路。积极参加长三角森林旅游康养宣传推介活动,宣传推介2处森林公园,2条森林旅游线路,2处森林康养基地。
2023年: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3家,认定1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推进长三角森林旅游康养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参加长三角森林旅游康养宣传推介活动。
2024年: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5家,认定1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推进长三角区域森林旅游示范市结对共建,参加长三角森林旅游康养宣传推介活动。
2025年: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6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达到5家。配合省林业局积极构筑全省湿地公园旅游康养网络体系。推进长三角区域森林旅游示范市结对共建,参加长三角森林旅游康养宣传推介活动。
主要任务:强化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建立健全林业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为抓手,指导各地在村庄周边、道路两旁、库塘沟渠堤坝边等空隙地进行见空补绿、见缝插绿,营造围村林、护路护堤林、水口林和游憩景观林,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鼓励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因地制宜地发展小果园、小茶园、小竹园、小桑园、小花园,种植乡土珍贵树种和经济林树种,在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指导各地依托林业资源优势和林业产业发展特点,按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四链合一”要求定位林业特色产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紧盯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市场,大力发展高端林产品。重点围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积极谋划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的优质林业项目,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技中心、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等。
年度任务:2021年:培育1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认定54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3家,组织开展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申报工作。加快木本油料丰产林基地建设。对接森林旅游示范县(市、区),探索编制示范县(市、区)森林旅游总体规划。
2022年: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2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17家,认定1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加快木本油料丰产林基地建设。谋划扶持一批乡村森林旅游基地。
2023年: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3 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21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60家,申报1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谋划扶持一批乡村森林旅游基地。
2024年: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5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23家,申报1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谋划扶持一批乡村森林旅游基地。
2025年:培育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 6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25 家,力争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 75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达到5家。木竹综合利用、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值分别达50 亿,木本油料、苗木花卉产值分别达 50 亿。加快木本油料丰产林基地建设。谋划扶持一批乡村森林旅游基地。
主要任务: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着力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与财力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对生态区位特别重要的非国有公益林和其他林木,尝试采用政府租赁、赎买等方式,委托经营管护。鼓励林权所有人对公益林和退耕生态林进行生态产业化利用,引导各种社会主体参与,创新“用绿”补偿模式。把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推广到全市重点流域、森林、湿地领域。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依托优美森林、湿地自然风光,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打造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探索绿化增量责任指标交易,合法合规开展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积极响应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加快实施林业碳汇项目,发挥林业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资科、财务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技中心。
年度任务:2021年:完成全市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结合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开展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
2022年:推进优化后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提高市公益林补助标准。根据省林业局《公益林调出和补进现场查验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公益林调出补进工作。配合开展并积极推进湿地生态种养示范、小微湿地建设示范、湿地生态经济示范、湿地科普宣教、湿地教学研基地等示范工程建设。
2023年:根据公益林优化成果,进一步规范管理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提高市级公益林补助标准,持续推进市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认真落实《碳汇造林技术规定》《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等系列文件。
2024年:规范管理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提高市县公益林补助标准,持续推进市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
2025年: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探索绿色增量责任指标交易。规范管理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提高市级公益林补助标准,持续推进市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
主要任务:大力弘扬森林湿地生态文化。加大森林、湿地文化宣传力度,推动科普宣教设施建设,打造全民普惠共享的生态空间,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位生态文化产品的需求。拓展生态文化宣传方式,以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生态纪念节日为平台,广泛开展内容为“生态保护、低碳生活”等的公益宣传活动。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普场所,完善生态文化宣教设施,提升生态教育服务水平,打造面向国民教育、研学实践的自然教育平台。形成可供休闲游玩的绿色共享空间,打造“森林会客厅”、“森林阅览室”。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技中心等。
年度任务:2021年: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开通市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网”,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借助植树节开展生态保护、低碳生活等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安徽湿地日”“世界湿地日”系列宣传活动。
2022年:积极推进市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借助植树节开展生态保护、低碳生活等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全省湿地摄影展。配合编写《湿地知识读本·社会大众版》。开展“安徽湿地日”“世界湿地日”系列宣传活动。
2023年:持续推进市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根据《湿地公园标识标牌制作规范》省级技术标准,落实湿地公园标识标牌规范制作。
2024年: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林地审核工作。结合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串联优美风景资源,探索构建全省森林步道网络。
2025年: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林地审核工作。提升生态服务能力,形成可供休闲娱乐的绿色共享空间,全力打造“森林会客室”、“森林阅览室”。
(五)深化改革创新抓活绿,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主要任务: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贯彻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意见》,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等“五大森林行动”。全面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强毗邻地区林长协同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完善林长组织体系,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制度,健全基层林长履职机制,形成“市级总林长负总责、县级总林长抓督促、区域性林长抓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组织体系,实现林长责任范围全覆盖。扎实做好示范区 1个先行区和4个体制机制创新点建设,健全“五绿并进”体制机制。建成芜湖市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林长制“五个一”信息化平台。结合林业监测体系建设,探索林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系统智能化、数据化。
责任单位:林长办、办公室等。
年度任务:2021年:贯彻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意见》。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制度。加强毗邻地区林长协同合作,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2022年:全面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扎实做好示范区 1个先行区和 4个体制机制创新点建设。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等“五大森林行动。完善林长制“五个一”信息化平台。结合林业监测体系建设,探索林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系统智能化、数据化。健全基层林长履职机制。
2023年:全面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等“五大森林行动。结合林业监测体系建设,探索林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系统智能化、数据化。
2024年:全面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等“五大森林行动。
2025年:全面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等“五大森林行动。
主要任务:深化林业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业产权制度,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推进林业“三变”改革,建立林权流转征信制度。落实省局出台的公益林补偿收益质押贷款实施意见,拓展林业投融资渠道,多层次搭建林业融资平台。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开展特色林产品保险,探索保单质押贷款模式。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有林场现代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安徽省示范国有林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依法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稳步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质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安徽省实施办法,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综合窗口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任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等。
年度任务:2021年:做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工作。总结经验,发掘典型,在全市宣传推广一批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机制典型案例。推出“林长制护林保”。常态化对标学习沪苏浙政策措施,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
2022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提升国有林场现代化管理水平。开发古树名木保险等涉林新品种。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在林业政务服务领域推出更多“一件事”场景式服务。
2023年:完善集体林权“三变”和“三权分置”改革,建立活化林地(木)经营权制度,推进集体林地股份合作经营。继续扩大林权融资规模,协调配合有关金融机构开发适林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商品林参保率。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切实提升监管实效。
2024年:严格执行安徽省林业碳汇基金管理办法。林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效推进,全市涉林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 90%以上。
2025年:依法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持续增长,股权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取得较大进展。林业“放管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涉林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重点工程
(一)生态保护工程。
重点工程: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等。
年度任务:2021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整合优化“回头看”工作,配合省局修改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对标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对仍保留在自然保护地内的矿业权、小水电、人工商品林、永久基本农田等进行梳理排查,配合制定初步处置方案,进一步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
2022年:配合推进《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探索集体林租赁试点、特许经营等制度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配合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的管护、监测、宣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保障设施建设项目;提升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和资源管护能力,逐步建立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一体化平台。积极开展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积极开展森林旅游人家认定工作。
2023年:积极探索集体林租赁试点、特许经营等制度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配合开展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监测、宣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保障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开展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开展森林旅游人家认定工作。
2024年:对自然公园开展资源优化和服务设施提升建设;修复改造退化单一人工林;建设管护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自然公园多样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持续开展森林旅游人家认定工作。
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初步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配合推动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综合管理和资源管护能力,推进建立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一体化平台。编制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对自然公园开展资源优化和服务设施提升建设,实现自然公园内多样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重点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任务:2021年: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加强全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芜湖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能力建设。
2022年:根据省林业局统一部署,实施野生动植物调查和监测工程,落实我市境内“安徽省水鸟栖息地和迁徙通道调查评估监测”工作,参与搭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平台。
2023年:开展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工程建设,加强对人工繁殖野生动植物机构管理,持续开展对广大公众的宣传教育。
2024年:强化重点水鸟栖息地保护工程,加强分布区内自然保护区建设,新建保护监测站点,实施栖息地改造和生态修复,完善科普宣教设施,加强对广大公众的宣传教育。
2025年: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工程建设,参与省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重点工程:林地保护项目。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
年度任务:2021年: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数据融合工作,为科学规范编制新一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供数据基础。
2022年:常规性开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完成新一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落实“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林地保有量目标。
2023年:加强公益林监测体系建设,落实公益林保护和管理职责,推进公益林的科学经营和利用。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2024年:加强林地监督管理,严格施行用途管制,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2025年:常规性开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确定“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林地保有量目标。
(二)生态修复工程。
重点工程: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年度任务:2021年:完成1处新建省级湿地公园规划编制和实地考察,配合编制《“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修复安徽行动方案》、《长三角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配合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落实《安徽省重要湿地保护修复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2022年:根据省分解指标,将湿地保有量下达各县市区。配合开展湿地保护地空缺分析。推进实施《“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修复安徽行动方案》《长三角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建设相关内容。全力推进东草湖、外龙窝湖湿地公园建设,强化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修复。配合制定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技术标准,探索开展小微湿地修复。启动竹丝湖湿地公园新设新立工作。探索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2023年:开展重要湿地实施保护修复工程,积极开展小微湿地修复。配合修订《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积极开展省重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配合发布省重要湿地年度生态状况白皮书。
2024年:开展重要湿地实施保护修复工程,完成 1 处小微湿地修复内容。30%以上县(市、区)完成一般湿地名录发布,省重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全覆盖,配合发布省重要湿地年度生态状况白皮书。
2025年:持续开展重要湿地实施保护修复工程,完成2 处以上小微湿地修复内容。40%以上县(市、区)完成一般湿地名录发布,省重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全覆盖,配合发布省重要湿地年度生态状况白皮书。湿地保护量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超过53%。
重点工程: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
年度任务:2021年:开展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融合工作。
2022年:根据全市天然林保护目标任务,落实天然林禁伐政策兑现,对接《安徽省天然林保护办法》调研工作。
2023年:根据《安徽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谋划县级《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024年:指导相关县区编制县级《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2025年:制定《退化天然林修复标准》,核定“十五五”天然林保护目标任务。
重点工程:农田林网修复项目。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
年度任务:2021年:全年新建农田林网 2万亩、完善 4万亩。
2022年:全年新建农田林网 2万亩、完善 2万亩。
2023年:全年新建农田林网 2.3万亩、完善2万亩。
2024年:全年新建农田林网 2.5万亩、完善 1.2万亩。
2025年:全年新建农田林网 2.5万亩、完善 1.2万亩。
(三)生态建设工程。
重点工程:国土绿化项目。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
年度任务:2021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人工造林3.3万亩。全年完成封山育林 0.8 万亩。
2022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人工造林1.75万亩。全年完成封山育林 1.7万亩。
2023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人工造林1.61万亩。全年完成封山育林 1.66万亩。
2024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人工造林0.12万亩。全年完成封山育林1.09万亩。
2025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人工造林0.12万亩。全年完成封山育林1.03万亩。
重点工程: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
年度任务:2021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森林质量提升3.8万亩。全年完成退化林修复1.9万亩。
2022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森林质量提升6.78万亩。全年完成退化林修复2.67万亩。
2023年:完成长江生态廊道森林质量提升7.64万亩。全年完成退化林修复 2.52 万亩。
2024年:带动区域完成森林质量提升5.21万亩。全年完成退化林修复1.96万亩。
2025年:带动区域完成森林质量提升4.94万亩。全年完成退化林修复1.86万亩。
(四)富民产业工程。
重点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技中心。
年度任务:2021年:编制《安徽省南陵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2022--2029年)》《安徽省无为市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2-2025年: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重点工程:富民林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技中心。
年度任务:2021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0.3万亩;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林新造及低产低效林改造0.1万亩。
2022年:新建特色经济林0.2万亩,积极开展森林旅游。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林新造及低产低效林改造0.1万亩。打造一批森林旅游人家。
2023年: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森林公园。打造1-2条森林旅游精品线路,建成2家森林体验和森林旅游康养基地。
2024年:苗木种植面积稳定在6.5万亩,花卉面积1.5万亩。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林新造及低产低效林改造0.1万亩。
2025年:打造1-2条森林旅游精品线路;建成4家森林体验和森林休闲康养基地;打造一批森林旅游人家。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林新造及低产低效林改造0.1万亩。
重点工程:林业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政策法规科、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森林防火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技中心。
年度任务:2021年:开展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融合工作。
2022年:配合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2023年:实现资源消长、保护利用、生态补偿等信息的在线管理。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2024年:深化遥感、定位、大数据、网络等现代高科技应用,不断完善林长制考核体系。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2025年: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工作部署,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重点工程:森林防火能力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森林防火科。
年度任务:2021年: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
2022年:制定2023-2025年林火阻隔系统建设规划。
2023年:持续推进林火阻隔系统,提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2024年:持续推进林火阻隔系统,提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2025年:提升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形成林火阻隔网络。
重点工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责任单位:林技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任务:2021年:制定印发《芜湖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采用空地协同防治措施开展美国白蛾防控。启动经济林绿色防控示范点工作。
2022年: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采用空地协同防治措施开展美国白蛾防控。继续开展经济林绿色防控示范点建设。
2023年:持续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采取地空综合防控措施,持续开展美国白蛾防控。持续开展经济林绿色防控示范点建设。
2024年:持续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采用空地协同防治措施开展美国白蛾防控,探索示范区建设。
2025年:全面完成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任务。采用空地协同防治措施开展美国白蛾防控。根据经济林绿色防控示范点建设经验,探索示范区建设。
(六)基础保障工程。
重点工程:林木种苗保障项目。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林技中心。
年度任务:2021年:审(认)定林木良种3个。成功参展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
2022年:积极开展林木良种审定。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专项行动。积极筹备并组织参展2022年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
2023年:积极开展林木良种审定,引导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积极筹备并组织参展 2023年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
2024年:积极开展林木良种审定,引导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积极筹备并组织参展 2024年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
2025年:积极开展林木良种审定,引导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积极筹备并组织参展 2025年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
重点工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示范推广项目。
责任单位:林技中心、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科。
年度任务:2021年:组织实施“繁昌长枣”和“南陵凤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2022年:组织实施“繁昌长枣”和“南陵凤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2023年:组织实施“繁昌长枣”和“南陵凤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2024年:组织实施“繁昌长枣”和“南陵凤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2025年:组织实施“繁昌长枣”和“南陵凤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项目。
重点工程:国有林场升级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科。
年度任务:2021年:完成年度新改建林区道路 16 公里(周家大山林场9公里、戴公山林场4公里、丫山林场3公里),新建和重建管护用房面积550平方米(周家大山林场550平方米)。
2022年:完成年度新改建林区道路6.8公里(戴公山林场4公里、丫山林场2.8公里),新建和重建管护用房面积 320平方米(周家大山林场200平方米、戴公山林场120平方米)。
2023年:完成年度新改建林区道路 10公里(周家大山林场2.5公里、戴公山林场3公里、丫山林场4.5公里),新建和重建管护用房面积 105平方米(戴公山林场105平方米),争创中国森林康养林场1个。
2024年:完成年度新改建林区道路7公里(戴公山林场3公里、丫山林场4公里),新建和重建管护用房面积 370平方米(周家大山林场150平方米、戴公山林场220平方米),争创森林康养林场1个。
2025年:完成年度新改建林区道路7公里(周家大山林场1.5公里、戴公山林场2公里、丫山林场3.5公里),新建和重建管护用房面积240平方米(戴公山林场240平方米),争创中国森林康养林场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