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推进“技能湾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16:35信息来源: 湾沚区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jycjg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湾沚区推进“技能湾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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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技能湾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推进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211”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一城两区”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主要目标
    围绕湾沚区“211”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一城两区”发展目标,发挥我区高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能作用,加大对各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技能评价力度,提高各行业工人(从业者)技能水平,为我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持续输送高水平技能人才。每年计划培训不少于5900人和评价取证人数不少于3670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取证不低于2870人。(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专项人才培育计划
    1. “211”产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211”现代化产业体系企业自主制定技能培训方案,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产业体系技能人才用工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低压电器装配工、汽车装调工、电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专业)工种培训,发挥企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育主体作用,推动人才产出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衔接。每年计划开展“211”产业体系企业职工专业(工种)培训4950人以上,评价取证367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镇)
    2. 农业产业人才培育计划。围绕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战略,依托合作社、农业重点企业、农业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评价,鼓励开展农机驾驶操作员、农作物种植员、家畜饲养员、茶叶加工工等农业相关专业(工种)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一批带动能力强、有农业生产经验或一技之长的农业技能人才,加快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开发,推动“技能强农”。每年计划开展农业专业(工种)技能培训80人以上,评价取证7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
    3. 文旅产业人才培育计划。围绕文旅产业化发展人才需求,以区内大型酒店、超市、民宿、文旅公司为重点,以提升整体文旅技术技能人员服务质量为目标,开展中式(西式)烹饪师、中式(西式)面点师、乡村建设工匠、民宿管家、直播销售员等文旅相关工种培训和评价,提升文旅行业综合服务能力。每年计划开展文旅专业(工种)技能培训80人以上,评价取证7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配合单位:各镇)
    4. 特种作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育计划。围绕特种作业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相关专业(工种)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每年计划开展特种作业行业相关专业(工种)技能培训600人以上,评价取证5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镇)
    (二)加强重点群体技能扶持
    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让重点帮扶群体掌握一技之长,帮助重点群体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
    1. 加强农民工群体技能扶持。以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面向广大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其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和创业创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共同富裕。每年计划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21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妇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配合单位:各镇)
    2. 加强残疾人群体技能扶持。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帮助残疾人群体提高技能水平,实现更好就业创业。每年计划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3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残联,配合单位:各镇)
    3. 加强退役军人群体技能扶持。对有培训和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帮助退役军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成为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实现更好就业创业。每年计划开展退役军人技能培训30人以上,评价取证3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单位:各镇)
    (三)强化技能服务品牌人才储备
    围绕“技能湾沚”,打造“湾沚技工”技能服务品牌,提升湾沚技能人才综合素质,以品牌带动就业创业。
    1. 强化“湾沚康养”技能服务品牌人才储备。对接康养服务市场需求和从业者就业需求,充分发挥永太养老等本土养老企业的自身优势,开展养老护理员、保健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康养类工种培训,加强失能失智人员照护、老年人照护、饮食起居照料等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结合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打造,大力开展养老、疗养等康养类人才培养,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康养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 强化“湾沚家政”技能服务品牌人才储备。根据全区家政服务产业化人才发展需求,依托家政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及家政职业培训机构,打造“湾沚家政”明星企业,聚焦家政医护和“一老一小”实际需求,持续打造“湾沚家政工”等培训品牌,让更多家政行业从业者或者有意愿从事家政行业人员“一技在手、就业不愁”,实现更好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3. 强化“湾沚纺织”技能服务品牌人才储备。依托博润服装、东兴纺织、裕丰纺织、立新清洁等纺织服装类企业,大力培育缝纫工、裁剪工等技能人才,助力湾沚轻工纺织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 强化湾沚“徽菜师傅”技能服务品牌人才储备。服务全区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人才需求,发挥陶辛青虾、湾沚山芋、六郎河蟹等特色产业优势,充分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美食文化,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掌握“一技之长”、成为徽菜师傅,实现更好就业创业,持续打造湾沚“徽菜师傅”培训品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
    (四)推动技能人才“提质增效”
    探索创新人才培育方式,做足人才增量,推进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
    1. 支持新业态发展。以美团外卖、“四通一达”等快递企业为主体,开展快递员、快件处理员、物流等新业态工种培训;以农村淘宝等电商平台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互联网营销师等培训;迎合时代发展趋势,开展“直播带货”和创业培训(直播带货方向),支持新业态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2.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标省赛、市赛,做好优秀技能人才培育选拔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全省、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各单位和各行业积极举办开展不同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技能竞赛,引导广大劳动者钻研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对竞赛参赛选手排名前50%(前3名除外),根据命题层级,晋升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竞赛主办单位须提前向区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妇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各镇)
    (五)落实技能人才培训政策
    1.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须在我省登记注册,下同)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和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申报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时,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企业须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同一企业、同一名职工只享受1次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和1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可以自行开展培训,也可以委托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商协会等组织培训。培训可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岗位需求开展,包含技术理论、实操技能、企业文化等内容和消防、安全、环保、健康卫生、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等公共知识。岗前技能培训课时不少于60课时(每课时45分钟),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取得证书为补贴要件,不统一作课时要求。
    2.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坚持就业为导向,结合就业重点群体培训意愿和就业需求,开展以“送培下乡”“送培上门”和集中校园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重点群体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推动技能培训与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有效衔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就业技能培训对象具体为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因生育2年内未就业妇女等重点群体,自主选择具备培训资质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4版)执行(详见附件2)。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两后生”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1年只享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
    3. “新徽菜·名徽厨”徽菜师傅培训补贴。面向农村转移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符合年龄条件的民宿、农家乐等乡镇以下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劳动者(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者除外)开展“新徽菜·名徽厨”徽菜师傅培训,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经过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培训学员,按照芜湖市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名录及补贴标准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培训学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补助。
    4. 企业在岗职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提升补贴。区内企业在岗职工依法在我区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及以上,在2022年9月1日以后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35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向区人社局申领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对企业和职工有评价需求、本区暂时不能开展相关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评价的,经企业向区人社局申请,可委托区外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取得相应证书按规定兑现个人技能提升补贴。
    (六)激发人才平台培育活力
    1.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不需要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接受本行业及产业链企业委托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由委托企业按照委托培训协议支付,委托企业可按本方案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规定享受补贴。支持企业在用工淡季、周末或者晚上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让职业培训尽量错开工作时间,减少培训对企业生产工作的影响。
    2.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机构备案,推进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区内技能人才评价基础较好、技能从业人员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含央企驻皖分支机构),可自愿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
    3. 发挥评价机构的支持作用。做好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备案。支持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进行社会化评价机构备案申请,对其毕业生和符合政策条件的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广新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4. 挖掘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线上平台资源。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用好安徽省实名制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各板块功能,及时将培训、评价、证书等信息录入,实现技能人才信息联通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系统的劳动者、企业员工参加技能培训和评价,做到应培尽培、应评尽评,不断提高劳动者和产业工人的技能水平,满足乡村振兴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技能人才需求。各单位要把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育作为政府稳就业、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长远之策,按照任务分解表抓牢抓实两项工作,及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技能人才现状和需求,落实“管行业必管人才”责任,推动各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育。
    (二)确保完成任务。将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纳入全区就业工作考核,对两项任务指标实行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形成区级统筹,各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合工作机制,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区“技能湾沚”行动培训和技能人才任务(详见附件1)。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微”等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送政策、送服务上门,帮助企业、劳动者熟悉了解相关政策,推广技能人才培养典型经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监督检查。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各部门要严格培训全流程监管,履行培训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培训前备案、培训中检查和培训后考核评估工作,采取现场检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教学计划执行、学员参训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维护培训学员培训期间纪律,同时将补贴性培训开班申请、结业考核、补贴申请、审核等经办全过程纳入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申请办理,形成完整培训台账,不断提升培训质量,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区人社局对最后培训结果进行验收把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
    各镇、各部门集中组织人员进行工种培训或评价的,可与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系,或与区人社局联系协调(联系电话:0553-2567768)。
    本方案涉及的奖补资金,按相关省、市文件规定执行。如有相关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技能湾沚”行动培训和技能人才任务分解表
          2. 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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