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能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来源:湾沚区人社局回复时间:2023-04-18 11:02

按照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并且在其受理的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认定的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承办单位:湾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咨询电话:0553-2567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