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05 10:11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jycjg 字体:【  

芜湖市湾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业培训对象

创业培训对象是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二、创业培训内容

创办企业培训,是为有一定创业能力和条件的劳动者提供从事个体经营、开办微型小型企业基本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培训方式采用互动式教学,由专职教师授课为主,辅以政策讲解、经验介绍、现场考察等形式。培训前学员需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服务网完成网上创业课程学习,培训结束时,学员应完成《创业计划书》并通过专家答辩。培训课程不少于80个课时,以10天课程为一个周期,培训规模为每班不超过30人。

三、创业培训机构

具备办学资质、愿意承担创业培训工作,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

四、培训上报材料

1.创业培训学员入学面试登记表(贴照片)(附件1)

2.创业培训学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3.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能在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即可)

5.创业培训学员在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学习考试合格的截图

6.创业培训学员签到表(附件3)

7.创业培训学员学习心得记录表(附件4)

8.教师教学情况互评表(附件5)

9.培训班(TOE)活动报告(附件6)

五、资金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经市人社局核定创业培训合格人数后,按照1000/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按年一次性支付至承办培训机构,主要用于创业培训管理、教学、指导等创业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组织单位要切实加强创业服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根据创业人员需求,积极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方案设计、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站式”、“一条龙”创业服务,积极帮扶广大创业者成功创业。

2、加强宣讲。培训承办单位要做好线上培训招生宣传工作和报名学员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学员复核与网上申报,在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发布开班信息,并做好培训期间的新闻跟踪及发布工作。同时每个创业培训班要安排1-2个课时宣讲创业政策,提高创业扶持政策知晓率,帮助创业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我创业政策。

3、规范管理。培训机构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开班申请和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及时录入系统,建立创业培训工作台账,创办企业培训在开班前由各组织单位安排学员完成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的注册认证、课程学习。每班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类收集汇总上报材料。

4、严格防控。线下创业培训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培训机构应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按照小型化、点对点、错峰式要求合理控制开班规模,每班不超过30人,确保人员间距达到1米以上。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加强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安排专人维护消杀,对消毒到位的区域放置“已消毒”告示牌。全面落实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要求,要在所有进出通道设置检查点,安排专人采用“安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对进场人员进行核验。培训机构通过“皖事通”APP“安康码核验”模块的“申请注册检查点”功能,自助申请检查点账号。没有申领“安康码”人员、“安康码”为“黄码”和“红码”人员、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予以处置。每个班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秩序管理和疏导工作,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员进行及时劝诫。本地区或本单位若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或出现重大疫情,培训机构要立即暂停开展线下工作,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监督检查

教学地点应具备远程视频检查条件,创业服务指导机构采用远程视频检查和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在开班期间不定期检查。每班次远程视频检查不得少于2次。视频检查主要内容为课时计划执行、教室环境布置以及学员、授课教师、班主任出勤等方面情况。

视频检查时,检查人员应截取不同视角的图像保存备案,每次视频截图不少于3幅。现场检查时,需拍摄培训现场数码照片或影像资料保存备案,数码照片每次不少于3幅,影像资料一般不短于30秒。同时如实填写《创业培训教学及组织管理考评表》(附件7),并由检查人员及培训班班主任共同签字确认。

组织单位开班期间开展两次以上点名活动,并拍摄影像资料留存备案。

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人社〔2021〕 号).docx

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人社〔2021〕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