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落实情况】区人社局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1-09-03 15:26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bgs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法保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区人社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切实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融入到我区人社各项工作中去。

一、加大涉及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加强对女职工及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二、积极组织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围绕全区产业发展重点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通过政府提供培训服务和购买培训成果相结合方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女性群体职业特点开设美容师、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专业的培训,有力提升女性劳动者职业素养和求职成功率,本年度培训女性职工3000人以上。强化“首投、首担、首贷、首补”创业扶持,加大对妇女的创业扶持力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鼓励和支持广大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有效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三、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保护女职工和儿童权益。区人社局大力开展夏季执法月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对小微服装加工企业劳动用工组织“回头看”,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进行“靶向”整治,力争年底前,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达100%,社会保险登记有所突破。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契机,发挥劳动年审和诚信评价的示范作用,重点审查用工单位与女职工是否订立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是否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是否少于158天等具体规定。对于上述规定执行不力的用工单位,采取年审不通过、评价不合格、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力保障维护女性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之所望,履职所向,区人社局在劳动保障和就业权益方面,将以增强广大妇女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目标,在区妇儿工委的统筹协调下,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共筑新时代妇女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