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芜湖市第8批公开发行债券期限、利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10:58信息来源: 湾沚区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张力 字体:【  

各县市区财政局,皖江江北集中区财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三山经开区财经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第9批公开发行债券期限及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债券期限、额度、利率、发行费用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债券期限和额度

(一)2023芜湖市8批公开发行的政府债券包括7年期再融资一般债券、7年期再融资专项债券10年期再融资专项债券,7年期、10年期债券利率分别为2.74%2.75%你县市区相应额度及期限结构详见附表。

)根据债券发行有关文件规定,该批债券从202376日开始计息7年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10年期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请你县市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并将以后年度还本付息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及时上缴市财政。

二、发行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发行债券需支付承销商发行手续费,按承销面值的0.8付费;支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登记服务费,加权平均发行登记服务费为按发行额的0.048付费(因目前我省债券年发行量和中债公司服务费优惠政策,本批债券的加权平均登记服务费率为0.048。按此计算,你县市区需承担发行登记费用(包括发行手续费和发行登记服务费)详见附表,由市财政代为垫付,并在办理2023年市与县市区结算中扣回。

三、其他事项

)再融资债券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线下反映,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收入"下对应的预算科目;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线下反映,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下对应的预算科目。

)再融资债券资金必须严格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政府债券本金,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使用及偿还相关信息,应当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逐笔全流程完整登记。

)你县市区需承担支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付息、兑付服务费(按万分之0.5计算),届时,市财政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芜湖市第8批公开发行政府债券期限情况及应付发行登记费用表

 

 

 

                             芜湖市财政局

                             20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