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关于参加2024年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10:11信息来源: 湾沚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湾沚区司法局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的相关规定,经省市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通过,有关人员符合参加全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条件。该场考试通过的人员将取得相应领域的行政执法资格,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制作完成后,由我局代为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分布情况

区保密局(1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人),区档案局(1人),区工信局(1人),区交通运输局(1人),区农业农村局(2人),区人社局(4人),区审计局(3人),区市场监管局(3人),区司法局(4人),区水务局(2人),区卫健委(6人),区文旅体局(1人),区应急管理局(2人),区住建局(11人),湾沚镇(43),六郎镇(6人),陶辛镇(12人),红杨镇(26人),花桥镇(10人),共计142人。

 

二、注意事项

详见《参加考试须知》。

 

附件:《关于举行2024年度芜湖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芜湖市湾沚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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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司法局

2024729

 

一、考试时间

202483日(本周六);经查阅,湾沚区考生场次主要集中在第四场(15:50-17:10)

二、考试地点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厚德楼(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201,可根据指引牌到达考场

三、考场注意事项

(一)请参考人员按照《准考证》确定的考场场次参加考试因考试设置身份认证环节,为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生请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另,考生统一自学校北门进出,考试结束请尽快离开考点。

(二)进入考场时须查验参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未携带《准考证》的参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今年继续实行“人证一体机”认证环节,未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认证不通过的考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四、考场纪律

考生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与考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相关书籍资料、通讯工具须按监考老师要求统一放置。

、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联络员做好本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联络服务保障工作参考人员较多的单位务必安排一名考试联络员前往考场做好联络服务保障工作。联络员在考试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在2024通用考试工作联络临时群内反映

(二)考试一律不得请假,不得缺考

(三)为做好考务服务工作,考试当天区司法局将安排专人在单位留守(联系人:王秀秀,联系电话:8912233)。遇有特殊情况的参考人员,可以即时与我们联系,以便与考务人员及时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