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10-26 15:48信息来源: 湾沚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湾沚区司法局 字体:【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芜湖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二)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深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清单制度体系建设。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控新设行政许可。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我区“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万所连万会”等活动,深化“四送一服”“1%工作法”,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

(五)协助做好重要领域立法。协助上级做好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要领域立法。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动态清理等制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八)严格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行政决策应当明确相关内容,增强可操作性。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决策后评估,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综合执法能力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协调发展和效能提升。

(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高风险事项的监管,依法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

(十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告知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推广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应用,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十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快推进科技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处突能力

(十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梳理和修改应急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相关机制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十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五)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完善基层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社会动员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为民服务能力

(十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十七)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建立相关裁决机制,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

(十八)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十九)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督察、 约谈、考核等机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二十一)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二十二)强化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

(二十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23年底前全面落实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十四)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管理惩戒。

九、健全信息科技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能力

(二十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应用。统筹全区信息化项目管理,配合做好我市“城市大脑”生态体系建设,推进我区公共视频建设,构建热线电话、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五位一体”的受理渠道。

(二十六)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二十七)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大数据归集、整理力度,利用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二十八)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十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体系。积极申报参加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三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全面落实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复议、裁决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三十一)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芜湖市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

任务分解表

 

 

 

 


 

附件

 

芜湖市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解表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大力学习宣传、聚力研究阐释、奋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组织学习,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点解读,区法学会、区委党校等积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工作;深入开展研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一批重点选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教育培训,各单位要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要抓在手上,确保落到实处。

区委依法

治区办

区直

驻区各单位

各镇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部门、区域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重大问题统筹会商,形成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联动机制。深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推动镇行政工作重心转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深化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动态调整完善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赋权清单,持续扩大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聚焦基层减负,全面推开优化镇权责清单厘清区镇两级职责边界工作。

区委编办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区政府

各部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防止以备案、登记等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全面清理精简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进“一业一证一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区政府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司法局

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扎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推进我区“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健全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领域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把方便留给群众和企业。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做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提升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服务能力,推深做实 7×24 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充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服务需要。优化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深化结果应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区数据资源

管理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万所连万会”等活动,扎实做好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工作。创新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动公共政策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持续深化“四送一服”、“1%工作法”,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制度规范。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等制度型开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区司法局

区民统办

区发改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

协助做好重要领域立法

协助上级做好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要领域立法。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协调统一。加强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及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细化审核要点、统一审核标准、强化审核责任,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努力以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推动决策行为科学合法、决策结果公正合理。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行重大民生类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积极作用。深入开展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定范围,依法科学确定本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实行目录管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区政府办

区司法局

区委政法委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严格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行政决策应当明确执行主体、目标、时限、反馈等有关内容,增强可操作性,便于推进落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决策后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执行主体应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调整、变更、停止执行等依法依规进行。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区政府办

区纪委监委

区委组织部

区审计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综合执法能力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实际,依法稳步赋予镇政府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镇政府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坚持放权与各类资源保障同步推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发展和效能提升,健全行政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持续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立足于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加大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等保障力度。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文旅体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

区财政局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综合执法能力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加大食品药品、农业生产、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教育培训、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等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禁选择性执法,严禁一罚了之,做到执法一次、规范一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强化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风险事项的监管,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对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依法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卫健委

区自规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人社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金融监管局

区教育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执法程序不断规范和完善。按照统一部署,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考试上岗、教育培训等工作。大力推广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应用,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各执法单位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综合执法能力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加快推进科技执法,强化数字平台运用,配备运用智能化执法终端,探索推进非现场执法,逐步加大执法案件电子化办理力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推广工作,用好行政执法案件案例库。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沪苏浙执法一体化,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处突能力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系统梳理和修改应急管理相关的制度文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跟进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将城市生命线建设项目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区应急管理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增强预案管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现场处置等能力。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健委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处突能力

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完善镇政府、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救灾工作。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社会动员工作,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

区应急管理局

区民政局

各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为民服务能力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完善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涉未成年人权益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根据上级行政调解制度设计,研究推进我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调解意识,加大调解力度,依法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加强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建设。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调解专业化水平。

区委政法委

区信访局

区公安分局

区法院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按照统一部署,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健全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机制。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将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区司法局

政府相关部门

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加大行政复议保障力度,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行政复议听证、调查核实、证据认定、案件审议、和解调解等工作。区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为民服务能力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督察、约谈、考核等机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通过旁听庭审、组织交流、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独立审理行政案件,严格履行生效裁判内容。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共性问题研究,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区司法局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建立健全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扎实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完善审计监督,深化审计成果运用。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作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做好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工作,切实保护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区纪委监委

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协委员会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审计局

区财政局

区统计局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

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党委和政府重要文件、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等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区政府办

区纪委监委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区司法局

区委编办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面公开涉企收费、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等清单,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23年底前全面落实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区镇两级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区政府办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管理惩戒。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督促失信主体履行义务,适时开展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加大“民告官”案件清理,督促政府依法行政。

区发改委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九、健全信息科技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能力

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应用

统筹全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健全我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职责分工、专项资金、专家论证、监督管理、共建共享、产权归属等要求,完善项目计划、审批、建设、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配合做好我市“城市大脑”生态体系建设,共建县市区城运平台界面,实现市县(区)一体化协同联动。推进我区公共视频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共视频资源建设、共享、应用水平。构建热线电话、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五位一体”的受理渠道。依托国家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底前实现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府办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九、健全信息科技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能力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市级子平台,推动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资源共享。完善我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数据种类、标准、共享范围等,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归集、标准统一、有效流转、有序共享。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支付、电子档案等推广使用,协调推动高频电子证照同沪苏浙互认应用、全国标准化应用,引入工业互联网,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积极培育大数据思维,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

数据资源管理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加大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考核监督等相关数据归集、整理力度,利用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接入部门监管业务,推动监管执法业务向移动端延伸。探索运用物联网、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技术的非现场监管手段,减少监管盲区、提升监管效能。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予以协调督促推动。

区依法治区办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体系,实现对各类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动态全方位督促推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制度,形成系统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机制。紧盯问题真督实察,有效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积极申报参加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努力开创基层法治建设的新局面。搭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专栏,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强化指标引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设置考核指标。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网上考核。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各镇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区依法治区办

区依法行政办

区委组织部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抓好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落实,区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适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各单位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其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和经费等,确保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全面落实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各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区依法行政办

区政府办

区委组织部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等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以案释法。鼓励和支持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复议、裁决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制定行政复议执业规范。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区司法局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

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为主要平台,加强传播手段建设与创新,通过个性化制作、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的方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区司法局

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各部门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