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推进镇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11:46信息来源: 湾沚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蒋娇娇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湾区推进镇赋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418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镇赋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以下简称《决定》),按照《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及《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镇街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府法领20233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全区镇赋权工作落实,针对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级审批执法权限,各镇有序认领并承接到位,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稳妥开展赋权承接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对照《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按照基本盘+自选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承接事项。

1. 基本盘事项统一承接。基本盘事项原则上应全部承接实施,少数无实际管理对象或长期无办件的,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指导目录》中调换相等数量的其他事项。

2. 自选事项分类处理。自选事项要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一般事项认领要以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为原则统筹把握。按照应放尽放、应接尽接原则,对经济发达等管理任务重的,要加大赋权承接力度。

3. 依法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组织涉及赋权的级部门与各镇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明确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权限配置等保障支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原则上于4月底前完成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工作。

4. 市级综合执法涉及事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市区区域内实行市级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域,涉及的赋权事项由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公布实施。

(二)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全面梳理区、镇两级执法相关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的具体方案。通过整合调剂现有站所执法编制资源、直接划转空余编制、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下沉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等方式,优化综合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

(三)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1. 制定公布三清单。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后,结合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按照一策办法,于5月底前制定公布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

2. 修订完善四项机制。三清单公布实施后,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区镇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问责(以下简称四项机制)等清单运行保障机制。

3. 强化清单宣传解读。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做好赋权事项公示,加强各类清单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清单知晓率。

(四)强化镇执法能力建设

1.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能考尽考的原则,区司法局会同级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前培训,并于4月底前完成镇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2. 开展审批执法岗前业务培训。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制定培训指导计划并报司法局。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于4月底前对各镇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实务培训,帮助镇执法人员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要做好案件档案、文书范本、制度规范等工作资料梳理及移送工作,指导各镇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实现本系统内赋权事项顺利移交实施。

3. 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要将执法案卷纳入各系统案卷评查范围,强化日常监管。根据省、市级部署,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纳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探索推进区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强化对综合执法的协调监督。

(五)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后,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编制发布审批事项实施清单,拓宽五端办理渠道,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发布运行。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动镇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编制、覆盖,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清单关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赋权工作专班,有序推进赋权工作,充分调动相关级执法部门、各镇的工作积极性,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真正使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保障精准赋权做好近年来赋权事项办件量、复议诉讼案件数等基础数据统计,梳理高频事项及执法风险点,以扎实的调研为基础,提升事项认定及职责划分的科学性,为后期赋权事项评估调整做好准备。

(三)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做好放权服务,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流程,并对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集中精力推进赋权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四)开展跟踪问效。按照月收集情况、季度综合分析、年度总结评估和动态调整要求,及时收集掌握赋权情况。赋予审批执法权限后,根据各镇承接能力建设、承接事项实施效果等情况,组织开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并结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自选赋权事项。

 

:芜湖市推进赋权工作任务清

 


附件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镇赋权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一、积极稳妥开展赋权承接工作

确定承接事项

3月底前

区委编办、区级执法单位、各镇

2

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

4月底前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级执法单位、各镇

3

二、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全面梳理区镇两级执法相关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

3月底前

区委编办、区级执法单位、各镇

4

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建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具体方案

4月底前

区委编办

5

优化镇综合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

6月中旬前

区委编办

6

三、完善镇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结合镇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按照“一镇一策”办法,制定公布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

5月底前

区委编办

7

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区镇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问责等清单运行保障机制

6月中旬前

区委编办

8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做好赋权事项公示,加强镇各类清单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清单知晓率

持续推进

区委编办、各镇

9

四、强化镇执法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能考尽考的原则,区司法局应会同区级执法部门,组织镇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前培训,并于4月底前完成镇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指导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证件换领等工作

4月底前

区司法局、各镇

10

四、强化镇执法能力建设

开展审批执法岗前业务培训。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镇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制定培训指导计划并报区司法局。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于4月底前对各镇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实务培训,帮助镇行政执法人员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要做好案件档案、文书范本、制度规范等工作资料梳理及移送工作,指导镇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

4月底前

区级执法单位、各镇、区司法局

11

加强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指导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要将镇执法案卷纳入各系统案卷评查范围,强化日常监管

6月中旬前

区司法局

12

根据省、市级部署,将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纳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探索推进区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强化对镇综合执法的协调监督

按省级部署

区司法局

13

五、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

镇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后,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编制发布审批事项实施清单,拓宽“五端”办理渠道,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发布运行。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动镇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编制、覆盖,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清单关联

6月底前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区级执法单位

14

六、加强赋权工作跟踪问效

按照月收集情况、季度综合分析、年度总结评估和动态调整要求,及时收集掌握镇赋权情况

每月20日前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15

根据各镇承接能力建设、承接事项实施效果等情况,组织开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并结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自选赋权事项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芜湖市湾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202341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