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推进镇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湾沚区推进镇赋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8日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镇赋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以下简称《决定》),按照《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及《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镇街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府法领〔2023〕3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全区镇赋权工作落实,针对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区级审批执法权限,各镇有序认领并承接到位,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稳妥开展赋权承接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对照《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按照“基本盘+自选”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镇承接事项。
1. 基本盘事项统一承接。“基本盘”事项原则上应全部承接实施,少数无实际管理对象或长期无办件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指导目录》中调换相等数量的其他事项。
2. 自选事项分类处理。自选事项要充分考虑镇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一般镇事项认领要以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为原则统筹把握。按照应放尽放、应接尽接原则,对经济发达等管理任务重的镇,要加大赋权承接力度。
3. 依法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组织涉及赋权的区级部门与各镇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明确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权限配置等保障支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原则上于4月底前完成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工作。
4. 市级综合执法涉及事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市区区域内实行市级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域,涉及的镇赋权事项由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公布实施。
(二)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全面梳理区、镇两级执法相关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建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具体方案。通过整合调剂镇现有站所执法编制资源、直接划转空余编制、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下沉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等方式,优化镇综合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
(三)完善镇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1. 制定公布三清单。镇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后,结合镇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按照“一镇一策”办法,于5月底前制定公布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
2. 修订完善四项机制。镇“三清单”公布实施后,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区镇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问责(以下简称“四项机制”)等清单运行保障机制。
3. 强化清单宣传解读。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做好赋权事项公示,加强镇各类清单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清单知晓率。
(四)强化镇执法能力建设
1.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能考尽考的原则,区司法局会同区级执法部门,组织镇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前培训,并于4月底前完成镇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2. 开展审批执法岗前业务培训。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镇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制定培训指导计划并报区司法局。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于4月底前对各镇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实务培训,帮助镇执法人员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要做好案件档案、文书范本、制度规范等工作资料梳理及移送工作,指导各镇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实现本系统内赋权事项顺利移交镇实施。
3. 加强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要将镇执法案卷纳入各系统案卷评查范围,强化日常监管。根据省、市级部署,将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纳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探索推进区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强化对镇综合执法的协调监督。
(五)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镇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后,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编制发布审批事项实施清单,拓宽“五端”办理渠道,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发布运行。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动镇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编制、覆盖,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清单关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镇赋权工作专班,有序推进镇赋权工作,充分调动相关区级执法部门、各镇的工作积极性,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真正使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保障精准赋权。做好近年来赋权事项办件量、复议诉讼案件数等基础数据统计,梳理高频事项及执法风险点,以扎实的调研为基础,提升事项认定及职责划分的科学性,为后期赋权事项评估调整做好准备。
(三)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做好放权服务,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流程,并对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集中精力推进赋权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四)开展跟踪问效。按照月收集情况、季度综合分析、年度总结评估和动态调整要求,及时收集掌握镇赋权情况。赋予镇审批执法权限后,根据各镇承接能力建设、承接事项实施效果等情况,组织开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并结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自选赋权事项。
附件:芜湖市湾沚区推进镇赋权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镇赋权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一、积极稳妥开展赋权承接工作 |
确定承接事项 |
3月底前 |
区委编办、区级执法单位、各镇 |
2 |
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 |
4月底前 |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级执法单位、各镇 |
|
3 |
二、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机构设置 |
全面梳理区镇两级执法相关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 |
3月底前 |
区委编办、区级执法单位、各镇 |
4 |
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建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具体方案 |
4月底前 |
区委编办 |
|
5 |
优化镇综合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 |
6月中旬前 |
区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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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完善镇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
结合镇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按照“一镇一策”办法,制定公布镇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 |
5月底前 |
区委编办 |
7 |
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清单之外事项准入、区镇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问责等清单运行保障机制 |
6月中旬前 |
区委编办 |
|
8 |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做好赋权事项公示,加强镇各类清单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清单知晓率 |
持续推进 |
区委编办、各镇 |
|
9 |
四、强化镇执法能力建设 |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能考尽考的原则,区司法局应会同区级执法部门,组织镇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前培训,并于4月底前完成镇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指导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证件换领等工作 |
4月底前 |
区司法局、各镇 |
10 |
四、强化镇执法能力建设 |
开展审批执法岗前业务培训。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镇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制定培训指导计划并报区司法局。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于4月底前对各镇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实务培训,帮助镇行政执法人员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要做好案件档案、文书范本、制度规范等工作资料梳理及移送工作,指导镇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 |
4月底前 |
区级执法单位、各镇、区司法局 |
11 |
加强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指导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要将镇执法案卷纳入各系统案卷评查范围,强化日常监管 |
6月中旬前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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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根据省、市级部署,将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纳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探索推进区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增强基层法治力量,强化对镇综合执法的协调监督 |
按省级部署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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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五、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 |
镇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后,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编制发布审批事项实施清单,拓宽“五端”办理渠道,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发布运行。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动镇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编制、覆盖,加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清单关联 |
6月底前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区级执法单位 |
14 |
六、加强赋权工作跟踪问效 |
按照月收集情况、季度综合分析、年度总结评估和动态调整要求,及时收集掌握镇赋权情况 |
每月20日前 |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
15 |
根据各镇承接能力建设、承接事项实施效果等情况,组织开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并结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自选赋权事项 |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