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6 09:16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余旻亮 字体:【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政府组成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的规定,现书面报告我局2020年度工作情况,请予监督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制定《2020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建学习及机关学习计划表,并认真抓好落实。订阅党报党刊等报刊书籍,为正确贯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学习基础。局机关各支部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利用爱党建”“学习强国APP客户端搭建全天候学习讨论平台,确保全体党员学得深、悟得透。同时针对部分党员学得不深、悟得不透、做得不够等问题进行分类指导。我局以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学习会为依托,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全年我局组织了2次党员意识形态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了1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机关全体学习会议,12次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每月开展了一次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区委党校老师专题辅导《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邀请律师在民政系统开设法治小课堂,深入讲解《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讲话和区委部署的专题内容、有关部门要求的必学内容,提高了党员干部言行的甄别能力、舆情的引导能力。局党组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

(二)贯彻落实六稳”“六保、灾后建设和退捕转产等政策

1. 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汛期间民政系统各类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养老机构、殡葬服务领域、困难群众救助等任务。召开养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4次,发布工作提示单6期,累计发放养老机构口罩13050个,75%酒精22桶,防护服50件。配合区疾控中心圆满完成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共采集样本约300份。组织民政系统6名党员志愿者深入企业及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服务工作,并向联系企业捐赠口罩3000多个。防汛期间,我局紧急抽调12名志愿者组建防汛小分队,分6组每3天轮班下沉至各村防汛第一线,24小时参与堤坝巡查值守。及时开展汛期困难帮扶工作,坚决兜住汛期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2. 扎紧紧箍咒,全力推进民政领域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不放松。扎实推进养老机构、社会救助管理站、福利彩票销售站点、殡仪馆、龙山公墓等社会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压实压紧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科学布置、有序推进,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到位,安全生产能力全面提升。2020年,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统一招投标,促成全区13家养老机构与消防维保服务公司签订消防维保协议,每月定期上门服务。6月开展了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沚津行活动,强化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泛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区13家养老机构开展2次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制定了《关于印发〈芜湖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福〔202076号),分年度分步骤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整治行动。成立局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目前,累计排查养老机构13家,排查一般安全隐患50处,完成整改50处。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我区花桥养老服务中心被确定为标杆单位。

3. 抓牢快准优简,扎实做好禁捕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工作。长江禁渔令,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抓牢行动快、识别准、政策优、程序简,坚决履行好符合条件退捕渔民的社会救助工作,配合做好全区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工作。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快速行动,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救助政策、救助程序、救助申请、救助热线等宣传力度,二是深化精准识别。加强与农业农村、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已比对出残疾退捕渔民12名、患重病退捕渔民8名。三是优化政策配置。实施 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等政策措施优化配置。四是简化审批流程。对申请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目前已有13名困难退捕渔民纳入低保范围。

(三)整顿行业乱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局属各单位持续通过LED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展板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以强大的宣传攻势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进行自学,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根源上认识到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与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联审规定,凡新进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经过区镇两级联审,遵照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八不能八不宜情形进行审查,并形成常态化制度。515日,对村和社区两委成员日常调整的1名同志和新进的两委成员人选预备人选1名同志进行了联合审查。我局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六清行动。目前,我局摸排的所有行业乱象线索均已办结清零。

二、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方面

1. 切实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结合综治宣传月、江淮普法行及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栏和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在全范围内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民法典》《志愿服务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志愿服务、殡葬、社会救助等政策深入宣传,增强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集中宣传,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活动,并进行宪法知识测试,测试合格率100%。同时响应区政府号召,组织3名领导干部参加全区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形式多样的宣传,弘扬了宪法精神,树立了宪法权威。

2. 法治教育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在统筹兼顾、分级负责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岗位练兵、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做到集中学习和在岗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地考察相结合。例如开设法治小课堂,邀请律师、党校老师深入讲解《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每月安排一名局中层干部结合本岗位职责领学《收养法》《慈善法》等内容,强化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全局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率达到100%

三、遵守和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方面内容

今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重点建议茆大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的建议。根据重点建议要求,已经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十大工程服务业发展提质提速工程予以重视主要做法:一是出台配套政策,完善相关制度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建立芜湖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召开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协调解决社区居家养老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完善规划设计,推进服务设施建设我局召开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推进会,下达了建设任务。目前33个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我局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定期调度,纳入考核。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建设社区日间照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建成的17个养老服务中心(站)已基本配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服务设施,部分服务站点如东湖、横岗、七房董、阳光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还可提供助餐、助医服务,各具特色。制定运营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我局制定了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管理办法并积极组织实施。在运营中逐步丰富服务内容。下一步将围绕助洁、助急、助医、助行、助餐、助浴等六助服务,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扶持力度,完善资金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对验收通过的村居养老服务中心给予1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根据运营规模、服务人次等给予年度运营补贴。除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外,今年已将三级中心建设和运营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约30余万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索智慧养老试点创新。目前全区社会资本投入的养老中心共有13今年永太养老与湾沚镇政府达成投资协议,计划投入3000余万元,建设养老护理床位80张,日托床位20张,配套建设智慧养老平台,打造集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该项目已获市民政局批准为2020年芜湖市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预计2021年完工。同时,安徽静安健康集团、馨东方桥乐居养老养生中心等社会资本也在积极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中。加强宣传和人才培训,壮大服务队伍通过《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传,提高广大干群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引导自觉参与。2020年我局与区人社局联合,委托芜湖医药卫生学校举办区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首批培训护理员34名。下一步将逐步加大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通过公建民营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包交由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运营等措施,逐步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今年继续实施低收入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并扩大覆盖面将补贴对象年龄放宽至60周岁以上。下一步待智慧养老平台建成后,将依托平台,实行线上服务和线下服务结合,逐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全各村居组建爱心助老服务队为空巢、失能、失独老年群体的生活帮扶,为老人提供包户、定期、接力式亲情服务。下一步继续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之中,鼓励发展低龄健康老年人照料高龄失能老人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同时积极探索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积分等做法。

四、区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方面

(一)社会救助靶向精准,政策措施情暖民心

2020年低保标准提高到710/月,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23/月,临时救助的救助标准为低保标准的2-10倍。简化优化审核流程,对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疑议的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家庭,取消民主评议环节,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全年新增低保户435510人,特困人员7575人,救助临时救助464户次,保障困难残疾人 3740人、重度残疾人 3095人,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0959.63万元。2020年我区深入开展低保领域专项治理,全年退出低保户433899人,目前正在开展委托第三方开展城乡低保复核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约1100户低保家庭开展入户调查,努力实现精准、全面的兜底保障。

(二)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1. 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1)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完成5家社会办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我区现有养老机构13家,养老床位1315张。全面完成敬老院公建民营全覆盖工作目标,实现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2)各类养老服务政策有效落实。2020年我区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699张床位,支出保费2.80万元;为60岁以上特困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购买银龄安康保险5618份,支出保费22.47万元;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投保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9403人,支出保费23万元;发放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共计141.74万元;兑现养老机构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补资金1.2万元;我局联合人社局在芜湖医药卫生学校组织开展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养老护理员34人。印发《芜湖市湾沚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20年版)》,明确培训任务和扶持政策。

2. 儿童福利保障到位

1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持续完善。我区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机构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全区现有孤儿1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人,2020年合计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9.37万元。规范办理收养登记,全年共办理4件。

2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更全面。完善全区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动态更新系统信息台账,全区现登记在册农村留守儿童210人,困境儿童535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已覆盖所有村居。

(三)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推进,和谐稳定助力作用发挥良好

1. 三治融合创新格局。申报省级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区三治融合工作推进会和现场推进会,前期先遴选出10个村作为示范试点,联合多部门对10个创建 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村进行评估。全区67个村实现了村级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服务大厅面积均达50平方米以上,清理村级悬挂各类无依据标牌823块,共开展协商事项1376件。制定了《芜湖县农村红白喜事四倡导执行规范》,倡导婚事新办、倡导丧失简办、倡导小事不办、倡导摒弃陋习。今年,我区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单位。

2. 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组织4次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精神、我市关于五霸九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等内容。为杜绝行业领域治理缺乏长远谋划,出现松劲思想。我局与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联审规定。全年对村和社区两委成员日常调整和新进的两委成员预备人选8名同志进行了联合审查。我局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六清行动。目前,我局摸排的所有行业乱象线索均已办结清零。

3. 行政区划调整前期工作完成20207月,国务院批复芜湖市区划调整,撤销芜湖县,设立芜湖市湾沚区,921日,芜湖县正式切换为湾沚区。

(四)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我区目前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计228个,其中社会团体12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4家。2020年新成立社会组织14家(社会团体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办理变更事项社会组织7家;注销社会组织8家,拟撤销社会组织5家。2020年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应检 211个,实际参检182个,参检率86.3%。做好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经核查,我区所有行业商会协会无经营服务性收费问题。

(五)社会事务管理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便民惠民

1. 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草拟《芜湖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区召开芜湖市殡葬改革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推进会。我区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3座,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5座,总规划面积72亩,一期建设23亩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主体为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面积约2000平方米,工程造价770万元。现正在进行施工单位招标程序,拟春节前开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申报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2. 婚姻登记服务能力提升。按照3A级标准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合格率100%2020年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228对, 离婚登记1123 ,补领结婚登记1051 ,补领离婚登记96例。

3. 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2020年,共惠民减免2141名,其中重点救助对象281名,惠民减免费用164万元。

4. 区划地名常态化开展。全年维护更新地名信息库地名信息42条,新命名商业住宅小区3处。

5. 上海下放居民补助发放及时。我区共有上海下放居民375人,累计发放上海下放居民定期生活补助经费424.47万元。

6. 流浪乞讨救助力度加大。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5人次,累计寻亲成功人数3人,共发放救助金3.5万元。

7. 慈善福彩事业稳步发展。有序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和两节慰问活动;扎实开展福彩公益金助学、慈善圆梦助学活动,2020年共资助68人,发放助学金20.1万元。我区现有福彩销售网点30家,2020年,销售电脑型彩票2715万元,销售即开型彩票194万元,合计2909万元。

五、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方面

今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审议中的建议夏能高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 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建议中提到的三点意见已解决。主要做法是一是开展三治融合创建活动,推进移风易俗。我区主动申报了省级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提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芜湖县关于开展三治融合促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社区协商、《村规民约》等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实施方案,区民政局印发了《芜湖县农村红白喜事四倡导执行规范》,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摒弃陋习。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领新风尚。根据《芜湖县关于开展三治融合促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遴选了10个村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村,到今年12月底,通过示范引领,由点及面,在全区形成以党建为引领,以自治为基础、以德治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的共建共享乡村治理机制,引领村民破旧立新、崇德向善,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同时,成立村级社会组织联合会,积极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充分发挥乡贤反哺桑梓,温暖故土的作用,积极形成聚乡贤、转村风、惠民生、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全区组建村级社会组织联合会67个,335支村级公益组织服务队参与乡村治理。20201022日,全省乡村治理暨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培训班200余名代表来我区现场观摩三治融合乡村治理创建工作。三是保障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按照现行的有关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的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应符合城乡规划,项目选址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有关规定,每个批次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安排不少于10%的周转指标由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各镇政府的申请,统一安排建新区地块报省政府批准后使用。四是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我区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3座,今年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5座。全区共有8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了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印发了《芜湖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统一公墓的建设标准、规范公益性公墓的管理服务,明确奖补政策,尤其是对安葬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奖补政策有了明确规定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有效遏制农村散埋乱葬,形成了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新风。

六、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方面

今年我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共6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4件(含重点建议1件,代表审议中的建议1件)。主办皆为A类,协办2件。内容主要涉及养老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留守儿童、移风易俗等方面。为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建议所涉及事项进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任务交办到相关股室,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做到五定,即:定领导、定股室、定时限、定任务、定责任,确保有效落实。我局先后召开督办碰头会5余次,对建议办理进行深入研究,敲定方案。各承办股室指派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通过走访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代表进行了沟通,代表对我单位答复意见均给予肯定,满意度100%,圆满完成了年度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工作。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方面

(一)强化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普法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完善具体措施,根据普法内容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我局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顺利的开展,较好的完成本年度的法治建设任务。

(二)强化业务法制意识,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我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对党组建设、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资金支出等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注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重点在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养老服务等领域有效开展法治建设,保证了困难群众、留守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为切入点,选取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剖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涉及的新修内容,结合时事热点围绕离婚冷静期、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深入浅出的将法律知识展现,并就群众提问反映较突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耐心解答,带领我局干部认识、了解、学习、理解《民法典》,提高民政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

(三)强化民政法制融合,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强化政治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激励引导等方式,推动全区社会组织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繁荣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八、本部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情况方面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构建意识形态新格局

1. 抓好意识形态、强化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局机关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党组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2次,畅通与区委宣传部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部门的信息传达渠道,发挥党建宣传舆论引导、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的积极作用,在第一时间处理负面舆论,杜绝或最大程度控制社会负面影响。对外发布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凡上报的信息,均需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后方能报送,重要敏感性事件由一把手签字把关,今年以来未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2020年,在省级网站刊登3余篇,在市级刊登40余篇,区级 66余篇。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对标制度,抓好各项学习,自觉接受区委宣传部门意识形态检查工作,完成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各项工作获得一致好评。目前,无错误思潮、负面言论和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案件发生。

2. 强化党建引领,为夯基固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完善党内生活制度。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高全员战斗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填写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手册,并将三会一课等内容在爱党建平台完整上传;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廉政勤政。积极组织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着力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质量,补齐基层基础设施短板。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认真开展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规范党员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把好党员的准入关,注重思想上入党,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发展对象1名,预备党员1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每个党员应交纳的党费,落实专人负责,按季度收缴。坚决做到缴费标准明确,管理程序规范严格,足额按时上交。2020年,我局各支部共上缴党费10684元;按时按规定完成换届选举,选优党建专干;严格落实报备工作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备有关事项,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和能力建设。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结合三会一课和党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在七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有侧重地安排的内容。带头运用微信公众号、爱党建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开展党建知识学习,用党的正确理论武装全体党员,确保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凝心聚力,为民政业务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3. 持续深化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区委四联四增要求,将十查十做贯穿到底,以赵正永、张坚等反面典型案件为镜鉴,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严肃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结合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从政治、工作、管理、作风上深查细照,进一步找准差距、改进不足、破解难题,将深化警示教育与抓好民政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局党组书记接受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谈话中提出理论和业务存在两张皮现象、二级机构存在靠山吃山、民政工程规避招标化整为零时有发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等四个方面问题。针对谈话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共计21条,对账销号,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狠抓正风肃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1.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全年召开局党组会8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精神,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民政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

2. 抓实抓牢监督责任。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检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项规定、市三十一条和县十一条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和三公消费的监督,加强涉人、财、物等职能股室、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今年以来,主动邀请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到党组会议监督2次。对局属各单位及民政窗口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依法审批、规范服务;是否坚持便民高效、公平公正;是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3. 注重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把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一是进一步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党组会决策程序、党内监督制度等,始终做到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充分发挥班子整体效能,认真执行党组分工负责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形成了班子成员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二是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约谈办法;三是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开展阅读廉政书籍,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四是常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紧盯时间节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群发廉政短信、组织廉政教育、落实廉政谈话、转发廉政微信、开展廉政检查等五项举措,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配送廉政套餐。2020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

4. 持续转变作风。贯彻落实一抓双比五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孺子牛精神,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和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2020年重新认领事项68项,100%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承诺时限压缩50%,申请材料压缩20%100%开通掌上办理,100%实现办事材料电子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上报工作,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印制《芜湖县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礼仪常识汇编》、《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等,严格考勤考核,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坚决纠正机关工作人员缺乏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态度生硬、不讲标准效率低、不守规矩乱作为等不良风气,严肃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建设。

九、下一年度工作总体安排情况

(一)兜底线、促稳定,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进一步拓展社会购买服务的范围,建立困难群众台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的复核工作等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加强困难群体数据库建设,利用芜湖智慧服务平台,开展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工作,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无纸化办公及网上审批工作。推进临时救助网上审批工作,提高乡镇小额救助额度,简化审批程序,切实救急解难。建立区、镇、村(居)三级联动的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救急难事项受理等服务,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建立健全热线运行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热线值守、事项办理等程序。

(二)广覆盖、促提升,全面推进一老一小服务工作

1. 三级中心建设再提速。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投入。开展区域三级智慧化养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开展互联网+智慧养老,通过与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合作,购买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全面落实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逐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实施5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出台和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加强基层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拟编制我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加大养老机构安全设施改造投入,促使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高效,满意度明显提高。

2. 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建设再加强。按照特困人员失能程度,实行分区分级管理;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按照规定比例配齐专职养老护理员;加大护理床位比例,通过购置护理设备、购买护理服务等提升敬老院护理能力。推进敬老院升级改造,镇特困供养机构维护、改建或扩建为区域性养护中心,接收区域性失能、半失能供养人员。

3. 儿童福利工作再推进加强信息管理,摸清困境儿童真实底数,及时将符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孤儿探视走访和帮扶联系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三)重联动、促合作,全面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认真谋划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科学编制工作流程图和时间安排表。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广泛动员党员群众依法依规参加换届选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换届任务。

(四)抓基础、促规范,全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能力

1. 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再完善。按照《芜湖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圆满完成一期骨灰堂建设工程,筹划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工作。

2. 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推进。切实把扫黑除恶与行业治乱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严厉打击村霸、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3. 流浪乞讨救助服务再提升。提质量、优服务、强配合,扎实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4. 婚姻登记服务再优化。认真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服务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婚姻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重监管、促规范,全面强化社会组织行为规范

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规违法行为,对连续2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处罚。落实社会组织政治行为规范,把好政治关,配合宣传部门强化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风险的管理。

(六)重党建、促提升,全面打造廉洁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1.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民政部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正确使用、有效管理、安全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2. 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三会一课作用,可以灵活采用集体学习、现场学习、单位联学、讲座、研讨等多种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道理,提高党员干部言行的甄别能力、舆情的引导能力。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活动、文体活动,丰富党员组织生活,激发党员参与兴趣。深化一总支一品牌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开展具有民政特色的党员文化活动,以品牌效应引领党建各项工作深入发展。

3. 深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一抓双比五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民政窗口服务,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孺子牛精神,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勇于正视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杜绝不作为、慢作为,杜绝得过且过、庸碌无为。

4. 做实巡察回头看后半篇。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巡察回头看各项要求,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对巡察组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将整改结果化成民政工作的动力,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完善步骤举措,推进民政事业在十四五期间有更大的发展。

(七)强内功、促服务,全面提升民政综合保障能力

1. 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统筹规划、创新思路、聚焦主业,科学合理研究和编制民政系统十四五规划。

2. 扎实做好双联系工作。将双联系村(社区)、企业作为党员干部服务平台,定期到联系村(社区)、企业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活动,积极指导企业非公党建工作,努力搭建联系单位、村(社区)和企业的三方共建平台。

3. 提升放管服效能。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全面精简优化,精准协同放权。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养老、社会救助、殡葬、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的深入实施。深化民政领域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只进一次门。

4.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开展各类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七天双公示工作。高质量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智慧芜湖等各项工作。

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0年我局无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湾沚区民政局

20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