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代表审议中的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办理类别:A1
区政府办: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关于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 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代表审议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报告如下:
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开展“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党员带头,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破旧立新、崇德向善,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我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以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为抓手,坚持从实际出发,尤其要针对村(居)民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据此,全区所有村(社区)均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一、开展“三治融合”创建活动,推进移风易俗。今年,我区主动申报了省级“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提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芜湖县关于开展“三治融合”促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社区协商、《村规民约》等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实施方案,区民政局印发了《芜湖县农村红白喜事“四倡导”执行规范》,倡导婚事新办、倡导丧事简办、倡导小事不办、倡导摒弃陋习。
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领新风尚。根据《芜湖县关于开展“三治融合”促进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遴选了10个村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村,到今年12月底,通过示范引领,由点及面,在全区形成以党建为引领,以自治为基础、以德治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的共建共享乡村治理机制,引领村民破旧立新、崇德向善,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同时,成立村级社会组织联合会,积极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充分发挥乡贤反哺桑梓,温暖故土的作用,积极形成聚乡贤、转村风、惠民生、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全区组建村级社会组织联合会67个,335支村级公益组织服务队参与乡村治理。
三、保障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按照现行的有关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的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应符合城乡规划,项目选址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有关规定,每个批次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安排不少于10%的周转指标由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各镇政府的申请,统一安排建新区地块报省政府批准后使用。
四、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我区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3座,分别是湾沚镇南山公益性公墓、陶辛镇奚村公益性公墓、花桥镇莲花山公墓。今年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5座,分别是:六郎镇永丈公益性公墓、六郎镇保丰公益性公墓、红杨镇凤凰山公益性公墓、花桥镇城东公益性公墓、花桥镇朱桥公益性公墓。全区共有8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了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今年还将建设一座城市公益性公墓,年底前将完成公墓建设工作。
6月28日,区政府办印发了《芜湖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统一公墓的建设标准、规范公益性公墓的管理服务,明确奖补政策,尤其是对安葬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奖补政策有了明确规定:对新安葬墓穴补助300元,迁移安葬的补助500元,生态节地葬补助1000元,特殊困难群众实行费用减免政策。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有效遏制农村散埋乱葬,形成了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新风。
同时,市民政局聘请南京规划设计院对我市2020—2035年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进行规划设计。南京规划设计院根据我区老龄化程度以及对未来殡葬需求的预测,并结合各镇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划设计增加湾沚镇三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六郎镇北陶农村公益性公墓。
2020年9月28日
主办单位:湾沚区民政局 负责人:汤正玉 联系人:夏成根 电话:8829563
协办单位:湾沚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人:鲁永红 联系人:谢华 电话:8828587
协办单位:湾沚区湾沚镇 负责人:朱应华 联系人:崔之剑 电话:8910520
协办单位:湾沚区六郎镇 负责人:曲向阳 联系人:谢能平 电话:8510035
协办单位:湾沚区红杨镇 负责人:方 婷 联系人:刘常龙 电话:8131926
协办单位:湾沚区陶辛镇 负责人:华中刚 联系人:陶征明 电话:8451230
协办单位:湾沚区花桥镇负责人:崔 平 联系人:李光喜 电话:8741111
抄: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