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10 16:41信息来源: 湾沚区公安分局阅读次数: 字体:【  

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加大电瓶车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车因售价低廉、操作便捷等因素,已逐渐成为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的出行和日常所需。我局高度重视电动车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湾沚区非机动车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非法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浓氛围增素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一是传统手段宣传。制作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卡片2万张,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发放。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录制宣传小喇叭24个,在路口滚动播放。二是强化新媒体宣传。利用微信、抖音等平台宣传《安徽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要求驾驶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安装遮阳伞等。三是曝光违法行为。向电视媒体发布信息、组织记者随警作战,曝光非机动车交通乱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严整治优秩序,强化交通秩序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湾沚区非机动车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分管副区长为领导组组长,相关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非法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2.3万余起,文明劝导3万余起,拆除遮阳伞6800余把。二是加强管理力量。我局交管部门组建专门整治队伍,抽调精兵强将,配备精良装备,常抓不懈,营造严纠、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三是实行柔性执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对部分驾驶人不愿罚款的可以协助执勤劝阻违法,或者发朋友圈点赞,起到教育一人警示一片”效果

三、明任务强基础,强化源头管控力度一是电动车上牌全覆盖。完成城区电动车上牌工作,保障电动车管理有抓手。二是规范销售秩序。会同市场监督部门对140家电动车销售点进行登记、培训,签订明堂告示承诺书。三是抓好关键少数。机关干部率先垂范,驾驶电动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头盔,不得安装遮阳伞。文明办牵头下发《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驾驶电动车佩戴头盔的通知》,要求湾沚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单位职工教育,驾驶电动车主动戴头盔,不得安装遮阳伞,遵守交通法规,对被交警查处的将同步通报给单位进一步处理,形成干部带头,齐抓共管局面。四是盯牢关键领域。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老师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安全驾驶电动车知识。鼓励企业加强员工电动车监管,做到上下班不戴头盔不得入单位。引导外卖快递行业强化行业自律,带头做好电动车安全文明驾驶,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四、抓规范创举措,强化静态管控力度是保障电动车通行畅通。积极改造非机动车道,打通堵点,封闭不必要的缺口,减少溢出。二是增加电动车停车位供给做到应划尽划。在学校、医院、背街背巷、菜市场等路边增设非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保障电动车有处可停。三是利用科技装备增加电动车违法监管在迎宾大道上安装非机动车违法自动抓拍系统,对电动车违法自动抓拍,通过短信发送给驾驶人,起到警示提醒作用,增加科技设备执法的威慑力。

目前,我区电动车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机动车源头管理有待加强市场上仍然有不合格电动三四轮车销售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待整治,部分路口交通规划设计有待提升三是非机动车整治难度大全区非机动车保有量大,覆盖面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人少,安保任务多,管理与处罚难度大。

下一步,我局交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会同市场监管局加强检查,落实明堂销售,严管电动三四轮车源头销售加强行业管理特别是快递外卖、园区企业、学校,压实单位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在创建文明城区的基础上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对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文明劝导、严肃查处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电动车驾驶人员的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改造城区主要路口渠化岛,规范设置非机动车交通标志标线。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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