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直、驻区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5年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办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承办单位接到区政府交办的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后要仔细审核,不属于本单位主办或属于本单位主办但需要调整协办单位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区政府办考核办联系协商,经同意后将转办建议和情况说明书面报送区政府办考核办。各承办单位要突出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综合股室总协调、业务股室具体办、承办人员抓落实”的五级办理工作责任制,将办理工作落细落实。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各承办单位要树立协作意识,密切配合。主办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办单位共同研究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办单位,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够解决的应当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应当先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重新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与代表、委员再次沟通并作出进一步答复。
三、明确时限,规范答复
原则上今年的办理工作要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对于个别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要书面向代表、委员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考核办说明情况,最迟于9月30日前完成答复。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函(规范格式)经区政府办考核办审核后,由主办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形成答复函答复代表(附《征询意见表》3份),同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区政府办考核办;区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审议各项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落实情况报告经区政府办考核办审核后,由主办单位形成建议落实情况报告,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区政府办考核办;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函(规范格式)经区政府办考核办审核后,由主办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形成答复函答复委员(附《征询意见表》3份,并案的提案要答复提出该提案的所有委员),同时报送区政协提案委和区政府办考核办。
四、加强督办,确保落实
办理工作期间,区政府办考核办将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组成督查组,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会、承办单位汇报会、“回头看”检查等形式,适时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续办的议案、往年承办的B、C类建议和提案跟踪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