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4〕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录取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区中考仍使用全省统一命题的中考试卷。
(一)考试组织与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包括统一考试和学校考查。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1.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由省统一命题制卷,区教育局集中设置考点,统一组织考试。
2.八年级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和建立题库,统一考试系统、统一时间,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信息技术学科考试考点设在各报名点学校。
3.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考查,由各校自行组织实施。
4.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办法详见《湾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湾教办〔2024〕6号)规定。
5.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含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由市统一命题,区教育局集中设置考点,统一组织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做好芜湖市湾沚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湾教办〔2024〕33号)规定。
(二)考试分值与方式
1.考试分值
2024年九年级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以上各科满分合计680分。
2024年体育中考满分6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各10分,满分20分,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2024年我区初中升学录取总分合计760分。
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生物学50分(其中实验操作考试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成绩不计入2024年我区初中升学录取总分。
2.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等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方式;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开卷方式,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物理、化学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方式。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地理实行纸笔闭卷考试,生物学实行纸笔闭卷考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验操作考试为必考,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24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与时间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时间为6月14日—17日,具体日程如下: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年级 |
6月14日 |
08:30-11:00 |
语文 |
2024年九年级 |
15:00-17:00 |
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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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08:30-10:30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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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
道德与法治、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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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
08:30-10:30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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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
15:00-16:30 |
生物学、地理 |
2024年八年级 |
(四)命题
考试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体现课程标准中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目标的根本要求。
(五)阅卷
我区今年中考和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均采用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和区招办共同组织,统一实施。成绩统计、数据统计由区招办组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区招办登记申请成绩复核。
(六)考试成绩呈现及使用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以分数形式呈现。
2.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和学校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结果必须体现在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
3.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考试只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标准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制定。
(七)综合素质评价
202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安徽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五个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采用A、B、C、D等级形式呈现,其中D等为不合格等级。初中毕业前,学校须在管理系统中根据每学期形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思想品德”方面的评价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四个方面评价,原则上每个维度A等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为50%,D等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用于划定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我区省示范高中录取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达到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同等的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二、高中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本办法中的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省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
(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芜湖县一中面向我区招生。芜湖京师实验学校、光华学校面向我区招生,若生源不足,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五年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其他学校按市教育局规定,确定招生范围。
(三)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
芜湖县一中2024年招生计划1560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县一中自主招生计划78人,体育特长生18人(若计划未完成,未完成计划纳入统招计划),切块分配计划1248人,统招计划216人。切块分配指标根据考生升学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进行录取。芜湖县一中切块分配指标分解方法如下:
以学校规模,当年度升学总分(不含政策加分)合格率、优秀率等三项指标进行量化评分(满分计100分),将1248名分配指标分解到生源学校。
1.学校规模:50分。以该校当年实际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不含缺考考生数,下同)作为参照人数。该项得分为该校参照人数除以全区各校参照人数最大值乘以50。
2.合格率:25分。合格人数指该校升学总分456分(升学总成绩60%)及以上的人数。该项得分为该校合格人数除以全区各校合格人数最大值乘以25。
3.优秀率:25分。优秀人数指该校升学总分646分(升学总成绩85%)及以上的人数。该项得分为该校优秀人数除以全区各校优秀人数的最大值乘以25。
以学校规模、合格率、优秀率三项得分之和为该校的最后总得分。用芜湖县一中分配指标数除以全区的总分,再乘以该校的最后得分,所得结果为该校切块指标数。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
京师实验学校招生计划440人,光华学校招生计划160人。
(四)志愿填报
1.填报原则
(1)报考芜湖县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4个C等及以上等级。
(2)报考芜湖县一中分配指标计划,还须具备下列条件:本区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返乡中考)或区外户籍在本地本校就读满两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已履行正式相关学籍变动手续)。本区校际之间转入不满一年的、初中阶段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出现实际就读和学籍不一致的、区外户籍在本地本校就读不满两年的应届毕业生不享受分配指标计划,但可以报考芜湖县一中的统招计划。
(3)历届生只能报考中职类学校。
(4)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
2.填报要求
(1)今年我区考生中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次性填报。
(2)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详见《报考指南》,凡未列入《报考指南》的招生学校和招生范围不在我区的,均系无资质在我区招生的单位),慎重选择各批次志愿。网上填报中招志愿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中招志愿。考生志愿应直接在网上填报,志愿确认须经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4)芜湖市第七中学宏志班在我区计划招生5名,考生个人总成绩不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80分。且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芜湖七中宏志生家庭困难认定办法》。
3.志愿设置
2024年我区中招志愿分普高类和中职类两类设置。
(1)普高类:
①普高提前批次:
第一轮次: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十二中足球实验班,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第二轮次: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市二中安澜啦啦操班、市北城实验中学运动员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②普高第一批次:区属的省示范高中。
第一轮:芜湖县一中分配指标生;设1个志愿。
第二轮:芜湖县一中统招生;市七中宏志班;设2个平行志愿。
③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
设A、B两个平行的志愿。
在普高第一、三批次每批次录取结束时,如招生学校计划未完成,将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另行文规定。
(2)中职类(含三年制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
中职类学校(含三年制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在安徽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统一平台上的志愿设置办法,按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生照顾加分政策
1.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中考加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为省、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选派;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援疆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条件的往年及现在的援疆援藏人员,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6)《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芜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芜教基〔2022〕25号)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
①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②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③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被军级以上单位或省部级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和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④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3分投档。
以上“军人”指现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以及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军人子女享受优惠加分投档待遇,只能享受一次优待,不累计计算。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芜湖军分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县(市、区)教育局,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提请市、县(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公安英烈中考加分参照烈士子女执行。公安英模(一级、二级)、因公牺牲、伤残警察(一级至四级)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人员所在市、县(市、区)公安局进行信息采集,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并抄报同级教育部门,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将符合条件的当年入学的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信息印送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将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名单逐级进行下发。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芜湖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要求,考生加分对应参照《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芜教基〔2022〕25号)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执行,具体为:
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②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简称英雄模范)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享受以上优惠加分投档待遇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是指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且只能享受一次优待,不累计计算。因参加重大应急救援行动记功的,享受战时记功同等待遇。其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省消防救援总队汇总、审核后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信息印发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将符合条件的当年入学的优待对象名单逐级进行下发。
2.我区考生录取时,对于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查确认,给予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不予叠加,以其最高项的照顾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3.凡符合规定照顾加分的,学校应将考生姓名及加分分数等按规定公示。
(六)录取工作
1.录取管理
我区中招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基教、职成教、监察等有关科室共同完成,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内实行普通高中招生一条龙的统一录取办法。招生录取时我区招生部门参加录取工作。
中招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
2.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原则
①录取总原则:今年中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具体办法如下:
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5个方面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及以上等级。
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②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区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
④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区无档案考生。
(2)录取办法
①区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我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
芜湖县一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根据考生升学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分校进行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在我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进行录取。对能够录取切块指标考生,如若放弃,则该切块指标不再顺延,切块指标调为芜湖县一中统招生指标。对于少数因达不到我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完不成分配指标的,不予降分,指标调整为芜湖县一中统招生指标。芜湖县一中统招生指标根据学生志愿,按升学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办法见录取原则。
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报考市七中宏志班、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十二中足球实验班、市第二中学安澜啦啦操班、市北城实验中学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审核或测试、初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招生学校志愿。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
②考生升学综合排名办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录取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如果仍相同,再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以上均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③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均按志愿先后顺序分别投档(各招生学校先按分数线上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第二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三志愿,志愿投档录取顺序依次类推,录满为止)。
④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F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如某考生成绩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上,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的A学校,假设A学校招生计划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B学校,假设B学校计划未满,则该生档案投往B校,依次类推。如果该考生填报的所有学校计划均满,则该生所填平行志愿均无法投档。计算机完成对该考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⑤芜湖县一中体育特长专业课考试由芜湖县一中自行组织,具体报名办法、考试内容、考试方式等由学校自行确定。
⑥各类职业学校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统一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
五年制高职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3.录取时间
各类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文通知)分批次、分轮次进入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均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其它工作
(一)我区考生中考成绩和中招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湾沚教育公众号和皖事通APP发布,提供查询服务。
(二)咨询电话:市教育考试中心:3884580;湾沚区:8791112;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考试中心:3884570;湾沚区:8811201。
芜湖市湾沚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