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城关幼儿园食品留样制度
二、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 125 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六、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七、留样食品一般保存 48 小时,食品样源餐厅 (食堂、摊点、窗口等) 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八、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