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教育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工作指引
一、抽查事项
(一) 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情况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资质方面
检查培训机构资质情况:是否无证办学;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安全管理方面
检查培训安全管理情况:有无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安全隐患。
(三)培训内容方面
检查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情况:培训内容有无审核备案;培训内容备案审核结果是否公示;实际培训内容与备案审核是否一致;是否组织竞赛。
(四)招生及收费方面
检查培训机构招生及收费情况:有无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广告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收费是否规范;是否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费用。
(五)教师队伍检查方面
检查培训机构教师队伍情况:专任教师是否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是否与专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教师相关信息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有无在职教师兼职任教;聘请的外教是否经备案审批。
三、检查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十条
(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70号)第十二条
(三)《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四)《芜湖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