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热线】人防车位管理费问题

发布时间:2023-09-18 10:02信息来源: 湾沚区发改委阅读次数:编辑:董学健 字体:【  

来电人咨询芜湖县碧桂园黄金时代开发商把人防车位一次性出租掉,然后后期物业能收管理费吗?还有就是人防车位已租20年送50年手段一次性出租掉合不合法?能不能保障业主的权益?

经调查,按照国家最新《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规定中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拥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的需求情况下,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以出售,使用期限为20年,到期后才可以继续租,开发商可以收取一定的租费,如果国家发生战争的时候,就要无条件给国家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