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机构设置: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是区政府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承担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落实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会议议定和交办事项。
机构职能: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工作措施;
2.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政策,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部署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大检查、重大专项整治行动、综合和专项督查、督导;
4.分析研判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各镇、开发区及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责任落实情况;
6.按照规定,对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实行考核、巡查、约谈;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11楼(湾沚区应急管理局)
芜湖市湾沚区湾石路消防大楼(芜湖市消防救援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553-8791702(安全生产)
0553-8911919(消防安全)
0553-8791163(防灾减灾救灾)
0553-8791163(防汛抗旱、抗震救灾)
0553-8791883(森林草原防灭火)
负责人姓名:后俊鹏、孙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