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湾沚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4年7月22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湾沚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湾政办秘〔2024〕19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 决策背景和依据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过程当中。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皖政〔2023〕13号)文件精神,根据芜湖市出台的《关于优化芜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芜房控〔2024〕6号),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本《通知》。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推动消化存量住房,促进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通过优化调整销售政策,支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区属国有企业采取收购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进行安置等多种措施,支持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三、 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自2024年6月份起,区住建局经过多次研究和修改,参照芜湖市出台的《关于优化芜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芜房控〔2024〕6号),根据当前我区实际情况,形成《关于优化湾沚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4年6月24日,区住建局征求各镇及区直、驻区相关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的意见,并于6月27日收集完成各镇及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
(三)举办听证会。2024年7月2日下午,区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内开发企业负责人代表、律师、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政策初稿,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
(四)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2024年6月,《通知》(送审稿)通过区委政法委的风险评估、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
(五)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024年7月3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 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措施,探索新的发展理念,拉动住房消费,消化存量,形成供需基本平衡的良性发展态势。
五、 主要内容
(一)优化政策。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及网签备案工作机制;优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等。
(二)促进流通。推进带押过户,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规定给予退税优惠,促进二手住房流通。
(三)提供支持。为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乐业周转金购房支持;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向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和 “消费券”;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可享受房票安置补助。
(四)探索发展。引导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低碳、智慧、安全住宅,推广绿色建筑、超低能耗住宅、立体生态住宅;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探索购买部分产权的销售方式;支持区属国有企业适当收购部分在建未出售的商品住房,可以用作保障性住房。
六、创新举措
结合我区实际,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对于一定时间期限内出售原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和“消费券”。一方面促进了住房的上市流通,让群众选择自己买得起的住房;另一方面满足了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卖旧买新,给予一定的补贴,减轻购房压力。同时发放购房“消费券”用于购买商品,促进了商业发展,拉动消费,增加市场活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区住建局负责解释,区直及驻区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二)做好政策保障。各部门按政策规定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保障《通知》贯彻执行到位。财政、人社、住建、税务等部门落实资金、业务办理保障。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区住建局房管股
解读人:奚群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8791807
电子邮箱:29288043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