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湾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本)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6号)要求,我区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各类清单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各类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要不断强化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本次公布后,《湾沚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湾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本)的通知》(湾政秘〔2022〕91号)即行废止。
附件:1. 湾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本)
2. 湾沚区区级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本)
3. 湾沚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本)
4. 湾沚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本)
5. 湾沚区镇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本)
附件1-5.zip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