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湾沚发布:湾沚区出台《芜湖市湾沚区城市排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10:36信息来源: 湾沚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区政务公开室 字体:【  

8月11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湾沚区城市排水管理,从源头杜绝城镇污水直排雨水管道、雨污分流不清、雨污混接、污水入河等环境保护问题,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湾沚区出台《芜湖市湾沚区城市排水管理实施细则》。

该《排水实施细则》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排水管理、设施维护与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共三十七条。其主要内容如下:(一)第一章总则,分别对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及定义、部门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了区城管局与住建局为区排水主管部门,区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排水和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二)第二章规划和建设,主要明确了城市排水规划及排水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要求,如:指导海绵城市建设、落实雨污分流、规范管网保护建设施工验收移交等相关措施。(三)第三章排水管理,明确了城市排水实行排水许可制度,并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措施,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巡查、抽检等方式,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进行监督;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地区,排水户应当将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不得任意排放等。(四)第四章设施维护与保护,明确了各类排水设施的维护责任主体及排水设施使用过程中的维护要求,如:划定了公共排水设施的保护范围;公共排水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可能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各类工程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保护协议等相关要求。(五)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是明确了违反本《排水实施细则》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六)第六章附则,明确了《排水实施细则》制定机关解释权由区城管局负责,并明确实施细则自2023年8月1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