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16:00信息来源: 湾沚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区政务公开室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

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和散埋乱葬整治工作,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2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当前城乡公益性公墓供给不充分不平衡,着眼生态文明、节地环保、移风易俗等长远殡葬改革任务。以政府主导、合理布局、规范管理、文明殡葬的思路,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及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促进各镇及村(社区)参与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营和管理,实现散坟乱葬存量逐年减少,增量基本杜绝的工作目标,倡导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开创群众遵从、社会认可的殡葬改革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深入开展公墓需求调研,编制2023—2035年公墓建设专项规划,立足当前实际,统筹长期规划,合理布点逐步实施,满足群众安葬需求。

(二)推进公墓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根据实际需要,在节约用地的基础上,整合各类用地45亩,完成4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或扩建任务,建造墓穴6990个,骨灰格9500个,配齐服务管理用房、公共卫生间、消防设施、纪念设施等,满足湾沚区未来10年群众安葬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墓入葬率。提升村(社区)工作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五老队伍的作用,宣传绿色殡葬,力争2023年底新增死亡人员入公墓安葬率达到100%

(四)规范公墓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明确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主体,加强日常管护,落实专人维护管理。突出公益属性,实行政府定价。规范公墓安葬程序和安葬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加大问题整治,倡导绿色殡葬。加大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违法违规私建坟墓等问题整治。推广引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破除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殡葬陋习,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的殡葬新风尚。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调整完善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殡葬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关于调整芜湖市湾沚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成后予以印发(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4月底前)。

2.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工作安排,确定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6月底前)。

3.深入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调研工作,科学编制湾沚区公墓建设2023—2035年专项规划。考察学习殡葬改革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自规分局、各镇,完成时限:20237月底前)。

4.召开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动员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6月底前)。制作惠民殡葬手册及绿色殡葬宣传册,组织惠民殡葬业务培训,发放绿色殡葬和惠民政策宣传册,引导群众骨灰入公墓安葬(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各镇,完成时限:20236月底前,并长期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

5.推进城市公益性骨灰堂投入运营,完成骨灰堂服务大厅装修,落实骨灰堂管理机构,规范骨灰堂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6月底前)。

6.加快城市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工作,完成内部道路、绿化、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造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11月底前)。

7.加强推进2023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湾沚镇新建长山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27亩,建造墓穴3299个,骨灰堂格位8500个(202311月底前完成);六郎镇新建东八公益性公墓一期,占地面积2亩,建造墓穴400个(202312月底前完成);陶辛镇新建公益性公墓一座,占地面积10亩,建造墓穴1500个,骨灰堂格位800个(20245月底前完成);花桥镇扩建城东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6亩,建造墓穴1791个,骨灰墙单穴格位200个(202312月底完成);红杨镇做好凤凰山公墓二期建设收尾相关工作(20238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各镇、区民政局、区自规分局)。

8.修订完善《芜湖市湾沚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提高公墓建设奖补标准和入公墓安葬奖励标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9月底前)。

9.开展散埋乱葬控增减存工作。控增量,自61日起,全区范围内新增骨灰一律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同时摸排1—5月份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去向)情况,对违法违规建造墓穴进行整治。减存量,12月底前完成在耕地、林地以及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等可视范围内的活人墓、硬化大墓、豪华墓、家族墓等违法违规建设墓地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镇、区民政局、区自规分局、区文旅体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

10.提升公墓规范化管护水平,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民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强化日常管护,通过购买公益岗位或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第三方等方式配备专人管护。墓区配齐消防、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保持墓位完好整洁、墓区环境优美(责任单位:各镇、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9月底前)。

11.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按照非营利并兼顾群众承受力原则核定,向社会公布,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体身故后的骨灰安葬费用实行减免。公益性公墓只服务于本辖区户籍居民,完善规范公墓安葬程序,落实档案登记管理,按照登记顺序依次提供墓位,确保公平公正(责任单位:各镇、区发改委,完成时限:20239月底前)。

(三)长效治理阶段

12.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建立殡葬信息员队伍,同时发挥红白理事会、五老队伍的作用,宣传绿色殡葬。联合文明办开展文明殡葬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并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各镇,完成时限:20235月印发活动通知,11月完成文明殡葬示范村评选,长期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13.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镇新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奖补,促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兑现新增骨灰入公墓安葬、迁移安葬以及生态安葬补助,鼓励引导群众入公墓安葬,提高公益性公墓安葬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10月完成今年任务并长期开展)。

14.结合《湾沚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殡葬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每年4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违法违规建设墓地及散埋乱葬控增减存联合督查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自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发改委、区文明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镇,完成时限:每年4月底完成控增减存督查)。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20236月中旬起,建立每月骨灰追溯和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工作协商和调度会议,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要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整治工作纳入区对镇目标责任制考核,科学设立考核指标,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和相关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镇、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工作安排,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办理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合作,勇于担当责任,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三)落实资金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由区、镇两级财政负责,区级财政以奖补方式配套,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建设,严禁社会资本合资合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

(四)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按照《芜湖市湾沚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年度检查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1.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专班

2.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计划表

3.湾沚区      镇死亡人员落葬情况明细表

4.湾沚区      镇散埋乱葬整治排查清单


附件1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管理工作专班

 

  长:王   樱(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魏云云(区民政局)

               薇(区政府办)

  员:朱   伟(区文明办)

            肖春天(区发改委)

张金虎(区公安分局)

               伟(区民政局)

            张武木(区财政局)

             张民荣(区自规分局)

程古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毅(区住建局)

赵万鹰(区交通运输局)

               斌(区农业农村局)

            丁美健(区水务局)

               蓉(区文旅体局)

孙义明(区市场监管局)

王翔宙(区城市管理局)

            张贵先(湾沚镇)

               洋(六郎镇)

               骏(陶辛镇)

            万明飞(红杨镇)

            陈剑锋(花桥镇)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魏云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2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

建设管理工作计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调整完善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区民政局

20234月底

2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区民政局

20236月底

3

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调研工作,科学编制湾沚区公墓建设2023—2035年专项规划,考察学习殡葬改革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区民政局

区自规分局

各镇

20237月底

4

召开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动员会。

区民政局

20236月底

5

制作惠民殡葬手册及绿色殡葬宣传册,组织惠民殡葬业务培训,发放绿色殡葬和惠民政策宣传册,引导群众骨灰入公墓安葬。

区民政局

区文明办

各镇

20236月底,并长期开展

6

推进城市骨灰堂投入运营,完成骨灰堂服务大厅装修,落实骨灰堂管理机构,规范骨灰堂管理制度。

区民政局

20236月底

7

城市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工作,完成内部道路、绿化、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造生态安葬区。

区民政局

202311月底

8

湾沚镇新建长山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27亩,建造墓穴3299个,骨灰堂格位8500个;六郎镇新建东八公益性公墓一期,占地面积2亩,建造墓穴400个;陶辛镇新建公益性公墓一座,占地面积10亩,建造墓穴1500个,骨灰堂格位800个;花桥镇扩建城东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6亩,建造墓穴1791个,骨灰墙单穴格位200个;红杨镇做好凤凰山公墓二期建设收尾相关工作。

各镇

区民政局

区自规分局

湾沚镇202311月底前完成;六郎镇、花桥镇202312月底前完成;陶辛镇20245月底前完成;红杨镇20238月底完成。

9

修订完善《芜湖市湾沚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区民政局

20239月底

10

61日起,全区范围内新增骨灰一律入公墓(骨灰堂)安葬;同时摸排1—5月份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去向)情况,对违法违规建造墓穴进行整治。

各镇

区民政局

长期开展

11

皖赣铁路、商合杭高铁、合芜高速、芜宣高速、G329S335S339S208、湾沚镇主城区所有道路沿线两侧以及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等可视范围内的活人墓、硬化大墓、豪华墓、家族墓等违法违规建设墓地整治工作。

各镇

区民政局

区自规分局

区文旅体局

区水务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公安分局

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长期开展

12

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民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各镇通过购买公益岗位或具有相关管理经验的第三方等方式配备专人管护。墓区应配备消防、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保持墓位完好整洁、墓区环境优美。

各镇

区民政局

20239月底

13

实行政府定价,按照非营利并兼顾群众承受力原则核定,并向社会公布,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体身故后的骨灰安葬费用实行减免。公益性公墓只服务于本辖区户籍居民,完善规范公墓安葬程序,落实档案登记管理,按照登记顺序依次提供墓位,确保公平公正。

各镇

区发改委

20239月底

14

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建立殡葬信息员队伍,同时发挥红白理事会、五老队伍的作用,宣传绿色殡葬。联合文明办开展文明殡葬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并给予奖补。

区民政局

区文明办

各镇

20235月印发活动通知,11月完成文明殡葬示范村评选,长期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15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镇新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奖补,促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兑现新增骨灰入公墓安葬、迁移安葬以及生态安葬补助,鼓励引导群众入公墓安葬,提高公益性公墓安葬率。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各镇

202310月底完成今年任务并长期开展

16

结合《湾沚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殡葬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每年4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违法违规建设墓地及散埋乱葬控增减存联合督查工作。

区民政局、区自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发改委、区文明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镇

每年4月底完成控增减存督查

 

附件3

湾沚区      镇死亡人员落葬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村(社区)

逝者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死亡

时间

火化

时间

骨灰安葬(安放)

去向

骨灰安葬(安放)时间

村(社区)殡葬

信息员及联系电话

逝者家属

及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4

湾沚区      镇散埋乱葬整治排查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村(社区)

墓穴亲属

墓穴亲属

联系方式

问题类型

整改责任人

整改责任人

联系方式

整改举措

整改

时限

整改成效

是否涉及党员干部

 

 

 

 

 

 

 

 

 

 

 

 

 

 

 

 

 

 

 

 

 

 

 

 

 

 

 

 

 

 

 

 

 

 

 

 

 

 

 

 

 

 

 

 

 

 

 

 

 

 

 

 

 

 

 

 

 

 

 

 

 

 

 

 

 

 

备注:问题类型填写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硬化大墓、活人墓和其他类型,其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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