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2023-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2023-2025年行动方案》经2023年6月9日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湾沚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
2023-2025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夜间消费市场繁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现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推进我区夜间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完善湾沚区夜间经济业态,打造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集聚区,创建具有带动辐射效应的夜经济示范点,培育具有区域标识度的夜经济场景,让湾沚“城市更亮、市民更潮、消费更火”。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建设、龙头带动等形式,建设实施“1+12345”工程,即利用3年时间全区塑造1个海鲜主题、打造1个核心区域、创建不少于2个夜间消费节点、培育不少于3个夜间商贸品牌、完善4个夜市街区,每年开展不少于5场夜间活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局面。
二、发展重点与规划
(一)塑造一主题
结合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规划建设,规划通过国际航空货运航线,实现湾沚区海鲜“全球买、湾沚卖”目标,推进湾沚区生猛海鲜市场建设,逐步打造皖南地区乃至长三角地区海鲜批发地,从而形成湾沚区海鲜消费良好氛围,带动周边城市海鲜集聚消费,塑造湾沚区海鲜消费主题,进一步拉动湾沚区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航产中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打造一核心
“水梦南湖·田园夜市”区位优越,基础设施完善,发展潜力巨大,要结合现有的“水梦南湖·田园夜市”拿出具体的规划提升方案,在业态、服务、功能等方面全面提升,逐步完善夜市经济等配套设施,带动城关居民夜间消费,将“水梦南湖·田园夜市”改造升级成为独具特色的地域性夜生活消费场所。(责任单位:湾沚镇、区文旅体局、区商务局、区自规分局)
(三)创建不少于2个夜间消费节点
2023年底,创建2个消费节点,分别是湾沚镇“水梦南湖·田园夜市”和陶辛镇“陶辛水韵·荷花节”。湾沚镇继续推进“水梦南湖·田园夜市”网红IP,带动城关居民夜间消费。陶辛镇依托陶辛水韵4A景区,围绕每年6月中旬“陶辛水韵·荷花节”项目推出“陶辛奇妙夜”名片,带动景区周边餐厅及民宿夜间消费。六郎镇、红杨镇、花桥镇根据自身实际,三年时间各建成1个符合镇域特色的消费节点。(责任单位:各镇、区文旅体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管大队)
(四)培育不少于3个夜间商贸品牌
依托现有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文体休闲场所,充分考虑居民夜生活需要,通过改造提升,满足人们夜间购物等方面消费需求。夜市集聚中餐、西餐、海鲜、酒吧、小吃、老字号、非遗、购物、娱乐、休闲、24小时便利店等多种业态。湾沚镇、陶辛镇、区商务局根据现有条件各培育1个夜间商贸品牌,到2023年底夜间商贸品牌数达到3个,带动周边夜间消费。六郎镇、红杨镇、花桥镇根据自身实际,三年时间各培育不少于一个夜间商贸品牌。(责任单位:各镇、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完善4个夜市街区
结合目前现有的商业街区“沚津巷”“未来城内街至新芜1912片区”“万福路”“静安路”,立足现有基础,完善周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区城市管理局在现有基础上,利用日常文明创建等工作,拿出“沚津巷”“静安路”具体完善升级方案,根据业态特点,做好街区升级改造工作。区住建局要在“未来城内街至新芜1912片区”已经形成的夜市氛围下,督促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拿出片区提升方案,更加合理规范的开展夜市经营活动。区委宣传部、开发区管委会、湾沚镇、区商务局在现有基础上将“万福路”打造成开发区、航产园和安信工人才夜生活的服务区,特别是针对目前该内街形成的海鲜特色,将该夜市街打造成湾沚区的海鲜特色一条街,并于2023年7月底前出台支持海鲜夜市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年内分别重点推进“沚津巷”“万福路海鲜一条街”“未来城内街至新芜1912片区”“静安路”的发展。同时区城市管理局要做好以上夜市街区商户出店经营谋划工作,对出店经营的商户拿出具体举措,确保经营有序,做到放而不乱,增强城市“烟火气”,丰富夜间业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开展不少于5场夜间活动
整合夜间消费资源,丰富夜间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打造推广独具地方特色的促消费项目。分季节分行业划定热点营业时间并开展季节性活动,打造本地夜经济名片。各镇结合自身相关乡村旅游、文旅活动,每年各举办至少1场夜间专题促消费活动,适时举办如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小龙虾节、啤酒节等夜间餐饮主题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各镇、区文旅体局、区商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七)发展夜间经营业态
区城市管理局要充分利用主城区现有广场,开发区管委会在园区内现有空地,合理规划地摊销售区域,按照业态分类,打造互补型地摊经济文化,以百货、零售、自产自销和简单加工为主的地摊经济。对有意愿出摊的个人进行合理引导,并对其进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规范化管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求,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局、区文旅体局、区自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八)繁荣休闲娱乐文化
规划建设文化活动广场,发展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和演艺场所。围绕“一江两湖”的自然禀赋,结合湾沚镇“水梦南湖”、乌凤滩湿地公园、青弋江人民公园、桃园民宿、绿荣山庄;六郎镇“湿地花海”“枕水官巷”;陶辛“恋花湾”;红杨镇汽车体育公园、西河古镇;花桥镇鸠兹湾“文化廊道”等,鼓励创新夜间旅游产品,区文旅体局三年内在全区推出1-2条全域旅游夜游精品线路,打造2个户外露营活动场所,开展房车节、帐篷节等夜游节庆活动,同时加强文体活动导入,丰富夜间娱乐业态。(责任单位:各镇、区文旅体局、区自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九)提升夜间交通便利
优化夜市商业街区及周边公共交通线路,适当加密城关晚间运行班次,推迟在周末、节假日和重大节会活动期间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合理安排夜间经济街区附近的停车场、停车泊位,推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规范夜间消费场所停车位管理,在夜间消费场所附近合理设置免费的“潮汐车位”,增加出租车候客点。(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管大队)
(十)点亮夜间消费环境
推动夜间经济商业街区和夜间经济消费节点等地标建筑、公共广场、公交站台、城区重点路网、水系河岸、旅游景点亮化美化。区城市管理局对“沚津巷”“静安路”两个夜市街区,开发区管委会对“万福路”夜市街区,区住建局对“未来城内街至新芜1912片区”进行亮化改造,在现有基础上做好门楼、精神堡垒、灯柱等夜间亮化工程。特别是“沚津巷”“万福路”要在2023年6月底完成,增加升级改造后的夜市丰富度和趣味性。提升夜市街区魅力,为夜市街区“烟火气”提供浪漫氛围。充分发挥现有“灯光秀”的价值,建设具有湾沚特色的夜间经营场所,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一)加大夜间经济宣传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和社交平台,加大夜间经济建设和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和习惯,培育和壮大夜间经济消费群体和经营主体,吸引外来消费。发挥青年大学生带动作用,围绕吸引青年人才,给予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等,打造青年创业人才集聚型夜市。加强对重点品牌夜间经济消费街区、夜间消费活动的宣传推介,为促进夜间经济的繁荣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镇、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妇联、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商务局、区人才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顾问,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航产中心、区建投公司、区消防大队、区交管大队、区人才集团、区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统筹推进湾沚区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鼓励相关商会等社会组织发展,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区域夜间经济健康发展。
(二)紧盯任务目标。各责任单位要立足夜间消费特色和现有街区建设基础,制定符合实际的三年行动细则。特别是对2023年底前完成的任务要立即行动、拿出计划。要依托商圈、特色景区等改造升级夜间消费载体,提升夜间经济服务品质,建设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打造居民夜间消费节点,举办系列夜间经济主题促销活动,培育发展条件好、特色鲜明、知名度较高的夜市品牌。
(三)突出要素保障。加强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增加安全巡逻频次。严格监管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夜间经营成本,减轻夜间经营商户经济负担。积极推广“居民夜间消费节点”,营造夜间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件:2023-2025年推动芜湖市湾沚区夜间经济发展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2025年推动芜湖市湾沚区夜间经济发展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事 项 |
任 务 清 单 |
具 体 措 施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塑造一主题 |
结合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规划建设,通过国际航空货运航线,实现湾沚区海鲜“湾沚卖、全球买”目标。 |
推进湾沚区生猛海鲜市场建设,逐步打造皖南地区乃至长三角地区海鲜批发地,从而形成湾沚区海鲜消费良好氛围,带动周边城市海鲜集聚消费,塑造湾沚区海鲜消费主题,进一步拉动湾沚区消费升级。 |
开发区管委会 区航产中心 区商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5年底前 |
2 |
打造一核心 |
全面完善和提升“水梦南湖·田园夜市”的夜市建设。 |
湾沚镇结合现有的“水梦南湖·田园夜市”拿出具体的规划提升方案,在业态、服务、功能等做全面提升,逐步完善夜市经济等配套设施,带动城关居民夜间消费。 |
湾沚镇 |
区文旅体局 区商务局 区自规分局 |
2023年 6月底 |
3 |
创建不少于2个夜间消费节点 |
湾沚镇推进“水梦南湖·田园夜市”网红IP;陶辛镇打造“陶辛水韵·荷花节”项目。 |
2023年底打造“水梦南湖·田园夜市”、“陶辛水韵·荷花节”2个夜间消费节点,方便夜间消费。 |
湾沚镇 陶辛镇 |
区商务局 区文旅体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交管大队 |
2023年12月31日前 |
六郎、红杨、花桥依据自身特色,三年内各建成1个具有镇域特色的消费节点。 |
六郎、红杨、花桥镇依托现有商业设施、旅游景点、文体休闲场所,充分考虑居民夜生活需要,通过改造提升,满足人们夜间购物等方面消费需求。 |
六郎镇 红杨镇 花桥镇 |
2025年底前 |
|||
4 |
培育不少于3个夜间商贸品牌 |
湾沚镇、陶辛镇、区商务局根据现有条件各培育1个夜间商贸品牌,到2023年底夜间商贸品牌数达到3个。 |
依托现有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文体休闲场所,充分考虑居民夜生活需要,通过改造提升,满足人们夜间购物等方面消费需求。夜市集聚中餐、西餐、海鲜、酒吧、小吃、老字号、非遗、购物、娱乐、休闲、24小时便利店等多种业态。 |
湾沚镇 陶辛镇 区商务局 |
区文旅体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各镇依据自身特色,三年时间各培育不少于一个夜间商贸品牌。 |
六郎、红杨、花桥镇依托现有商业设施、旅游景点、文体休闲场所,充分考虑居民夜生活需要,通过改造提升,培育不少于一个夜间商贸品牌。 |
六郎镇 红杨镇 花桥镇 |
2025年底前 |
|||
5 |
完善4个夜市街区 |
完善4个夜市街区,分别是“沚津巷”“未来城内街至新芜1912片区”开发区“万福路”以及“静安路”。三年内分别重点推进“沚津巷”“未来城至新芜1912片区”“万福路”“静安路”的发展。 |
区城市管理局在现有基础上,利用日常文明创建等工作,拿出“沚津巷”“静安路”具体完善升级方案,根据业态特点,做好街区升级改造工作。 区住建局要在“未来城内街至新芜1912片区”已经形成的夜市氛围下,督促并指导物业经营公司拿出片区提升方案,更加合理规范的开展夜市经营活动。 区委宣传部、开发区管委会、湾沚镇、区商务局在现有基础上将“万福路”打造成开发区、航产园和安信工人才夜生活的服务区,形成“海鲜夜市一条街”。并于2023年7月底前出台支持海鲜夜市发展的扶持政策。 |
区城市管理局 区住建局 区委宣传部 开发区管委会 |
湾沚镇 区商务局 区文旅体局 区市场监管局 |
2025年年底前完成4个夜市街区的完善升级 |
区城市管理局要重点做好四个夜市街区商户出店经营谋划工作,对出店经营的商户拿出具体举措,确保经营有序。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6月30日前 |
||||
6 |
开展不少于5场夜间活动 |
各镇结合自身相关乡村旅游、文旅活动,每年各举办至少1场夜间专题促消费活动,适时举办如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小龙虾节、啤酒节等夜间餐饮主题消费活动。 |
整合夜间消费资源,丰富夜间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打造推广独具地方特色的促消费项目。分季节分行业划定热点营业时间并开展季节性活动,打造本地夜经济名片。 |
各镇 区文旅体局 区商务局 |
区融媒体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市管理局 |
每年年底前 完成相关活动 |
7 |
发展夜间经营业态 |
合理规划出地摊销售区域,按照业态分类,打造互补型地摊经济文化。 |
区城市管理局要充分利用主城区现有广场,开发区管委会在园区内现有空地,合理规划地摊销售区域,按照业态分类,打造互补型地摊经济文化,以百货、零售、自产自销和简单加工为主的地摊经济。对有意愿出摊的个人进行合理引导,并对其进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规范化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开发区管委会 |
各镇 区文旅体局 区自规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8 |
繁荣休闲娱乐文化 |
三年内全区推出1-2条全域旅游夜游精品线路打造2个户外露营活动场所,开展房车节、帐篷节等夜游节庆活动,同时统筹规划建设文化活动广场。 |
围绕“一江两湖”的自然禀赋,结合湾沚镇“水梦南湖”、乌凤滩湿地公园、青弋江人民公园、桃园民宿、绿荣山庄;六郎镇“湿地花海”“枕水官巷”;陶辛“恋花湾”;红杨镇汽车体育公园、西河古镇;花桥镇鸠兹湾“文化廊道”等,鼓励创新夜间旅游产品。 |
区文旅体局 各镇 |
区自规分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
2025年底前 |
9 |
提升夜间交通便利 |
优化夜市商业街区及周边公共交通线路。 合理安排夜间经济街区附近的停车场、停车泊位。 |
适当加密城关晚间运行班次,推迟在周末、节假日和重大节会活动期间延长夜间运营时间。 推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规范夜间消费场所停车位管理,在夜间消费场所附近合理设置免费的“潮汐车位”,增加出租车候客点。 |
区交通运输局 区城管管理局 |
区交管大队 |
根据打造夜市街区随时推进 |
10 |
点亮夜间消费环境 |
推动夜间经济商业街区和夜间经济消费节点等地标建筑、公共广场、公交站台、城区重点路网、水系河岸、旅游景点亮化美化。 |
推动夜间经济商业街区和夜间经济消费节点等地标建筑、公共广场、公交站台、城区重点路网、水系河岸、旅游景点亮化美化。区城市管理局对“沚津巷”“静安路”两个夜市街区,开发区管委会对“万福路”夜市街区,区住建局对“未来城内街至新芜1912片区”进行亮化改造,在现有基础上做好门楼、精神堡垒、灯柱等夜间亮化工程。 |
开发区管委会 区城市管理局 区住建局 |
各镇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打造夜市街区随时推进 |
针对“万福路”“沚津巷”要开展升级改造工作,特别是门楼、精神堡垒、灯柱等亮化工作,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 |
开发区管委会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6月底前 |
||||
11 |
加大夜间经济宣传 |
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重点品牌夜间经济消费街区、夜间消费活动的宣传推介,为促进夜间经济的繁荣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和社交平台,加大夜间经济建设和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和习惯,培育和壮大夜间经济消费群体和经营主体,吸引外来消费。发挥青年大学生带动作用,围绕吸引青年人才,给予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等,打造青年创业人才集聚型夜市。 |
各镇 区委宣传部 区融媒体中心 |
区妇联 团区委 区教育局 区文旅体局 区商务局 区人才集团 |
根据打造夜市街区随时推进 |
12 |
紧盯任务目标 |
要立足夜间消费特色和现有街区建设基础,制定符合实际的三年行动细则。 |
特别是对2023年底前完成的任务要立即行动、拿出计划。要依托商圈、特色景区等改造升级夜间消费载体,提升夜间经济服务品质,建设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 |
各责任单位 |
|
2023年 6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