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关于做好全区2023年度第一次基层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20:16信息来源: 湾沚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区政务公开室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

近期,按照省市考核要求,区政务公开室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及国办、省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对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测评,发现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省政务公开办将于4月下旬对各县市区开展正式测评,市直相关单位正在开展测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逐条整改、销号管理,务必在4月11日前对照问题清单完成整改。区政务公开室将于4月12日开展第二次测评,测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评,同时,因整改不力,影响全区工作推进,制约整体成绩的,将予以通报,并呈送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联系方式:0553-8912509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