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3030258/202011-00119 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湾沚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6-01
文  号: 芜政〔2015〕9号 性: 失效
发布日期: 2015-06-09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区发改委 > 行政审批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53-8826607
名  称: 芜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芜湖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通知

 芜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芜湖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的通知

芜政〔20159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各单位:

2015516日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芜湖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芜湖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人民政府    

20156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县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一、农林业

1.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

2.县域范围内珍珠、牛蛙养殖业

3.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

4.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应用禁止类兽药的种养业

5.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6.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71000/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8.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9.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10.松脂初加工项目

11.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生产和使用

12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13.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4.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二、机械

1.直接以燃煤为主要能源,余气、粉尘不能综合利用,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铸造、锻造项目、人工翻砂铸造生产线。

2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装岩机、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3.采煤机、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

4.三轮汽车、电动三轮车、低速货车

5.单缸柴油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

6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除外)

7.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8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

9.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

10.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

11.直径450毫米以下的各种结合剂砂轮(钢轨打磨砂轮除外),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

12P0级、直径60毫米以下普通微小型轴承制造项目

13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以及用于爆炸性环境的防爆型开关柜除外)

14.酸性碳钢焊条制造项目

15.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

16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17.驱动电动机功率560千瓦及以下、额定排气压力1.25兆帕及以下,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制造项目

18.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

19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20.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215/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

22.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

23.冲天炉熔化采用冶金焦

24.无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

25.盐浴氮碳、硫氮碳共渗炉及盐

26.电子管高频感应加热设备

27.亚硝盐缓蚀、防腐剂

28.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锻造用燃煤加热炉,手动燃气锻造炉

29.蒸汽锤

30.弧焊变压器

31.含铅和含镉钎料

32.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

33.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

34.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

35.动圈式和抽头式手工焊条弧焊机

36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及其派生系列,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

37.背负式手动压缩式喷雾器,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手动插秧机

38.青铜制品的茶叶加工机械

39.双盘摩擦压力机

40.含铅粉末冶金件

三、汽车

14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

2.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

四、建材

1.水泥熟料及普通水泥项目

2.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

3.陶瓷生产线

43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5.玻璃球生产线,玻璃纤维生产线

6.粘土空心砖、粘土实心砖生产线

7.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

8.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9.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10.岩(矿)棉制品生产线(资源再利用项目除外),玻璃棉制品生产线

11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

12.未列入规划布局的商品混凝土项目

五、轻工

1.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2.牛皮加工生产线

3.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和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4.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

5.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

6.普通照明白炽灯、高压汞灯

7.最高转速低于4000/分的平缝机(不含厚料平缝机)和最高转速低于5000/分的包缝机

8.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电子皮带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电子吊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弹簧度盘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9.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10.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

113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12.生产能力小于18000/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

13.羰基合成法及齐格勒法生产的脂肪醇产品

14.热法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15.单层喷枪洗衣粉生产工艺及装备、1.6/小时以下规模磺化装置

16.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

17.牙膏生产线

18.单色金属板胶印机

19.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

20.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

21.白酒生产线

22.酒精生产线

23.味精生产线

24.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25.浓缩苹果汁生产线

26.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

27.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

28.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

293000/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302000/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

六、医药

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生产装置,新建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原料生产装置

2.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青霉素V、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热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利福平、咖啡因、柯柯豆碱生产装置

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

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

5.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6.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

7.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

七、纺织

1.单线产能小于2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

2.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法生产工艺

3.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

4.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

5常规化纤长丝用锭轴长12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

6.粘胶板框式过滤机

7.单线产能1000/年、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

8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

9200钳次/分钟以下的棉精梳机

105万转/分钟以下自排杂气流纺设备

11FA502FA503细纱机

12.入纬率小于600/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分钟的喷水织机

13.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

14.吨原毛洗毛用水超过20吨的洗毛工艺与设备

15.双宫丝和柞蚕丝的立式缫丝工艺与设备

16.绞纱染色工艺

17.亚氯酸钠漂白设备

18.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技术与产品生产

八、电力

1.未列入省能源发展规划的项目

九、有色金属

1.新建粗铜冶炼、电解铝项目、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项目、独立铝用炭素、再生铅生产项目

十、石化化工

1.化工生产项目

十一、信息产业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

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十二、民爆产品

1.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和低感度散装炸药

2.电子延期雷管

3.刚性药头雷管

4.高穿深石油射孔弹

5.具有高分辨率的震源药柱

6.复合型导爆管

7.适用于不同使用需要的系列导爆索

8.高性能安全型工业炸药

9.连续化、自动化工业炸药雷管生产线、自动化装药、包装技术与设备

十三、其他

1.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

2.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淘汰类项目

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企业投资项目

4.国家、省其他产业政策禁止的项目

5.《关于芜湖市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芜政〔2012148号)中禁止的开采规模、服务年限及可采储量范围项目

6.项目单位能耗超过同行业准入标准;项目单位能耗超过全市工业上年平均水平、总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且对县区(开发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芜湖县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  《芜湖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适用于审批权限在县级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对于审批权限在国家、省级、市级的企业投资项目,仍按照国家、省、市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第二条  对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禁止投资建设,县发改委不得核准、备案,县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  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投资项目均为允许投资类。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政府资金投入的项目外,实行告知登记制,其核准、备案采取告知登记方式,由投资企业通过填报告知登记表的方式实现。

第四条  告知登记表由市发改委统一制式,县发改委监制。投资企业从芜湖县政务信息网负面清单管理专栏内下载专区下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公章,连同项目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送达县发改委窗口,经县发改委网站公告即完成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投资企业凭告知登记表即可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各部门应当受理。

第五条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取消。对未列入负面清单且属县级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原企业投资核准、备案各项前置条件(包括前置条件的前置要求)一律改为后置。

第六条  对项目建设所需的能评、环评、土地、规划、安监、消防、施工图等相关审批事项,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和完善规范诚信、简化高效、监管完善的项目审批新模式。 

第七条  《芜湖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最新的产业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根据未来产业发展特点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政策调整以及芜湖县产业发展需要调整清单目录。

第八条  《芜湖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

 

附件

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项目法人

经济类型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

 

 

占地面积

 

 

建设内容

 

产品名称

 

新增生产能力

及效益分析

 

 

总投资

固定资产

 

其中:土建

设备、安装

 

 

 

 

计划动工

  

 

计划竣工

   

 

投资来源

及构成

1.企业自筹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社会集资

 

5.个人资金

 

6.外商投资

 

7.其他

 

其他需

告知的内容

 

本告知登记有效期贰年

告知登记单位(盖章):

 

     

芜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