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镇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一、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53.25 |
32.68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23.45 |
19.8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9.8 |
12.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8 |
12.8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17 |
0 |
二、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68万元,完成预算的61.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政府廉政建设,规范政府运行,严控非生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三公”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88万元,占60.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39.1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维持不变,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接待费支出19.88万元, 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57万元,下降15.22%,下降的原因是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非生产支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2022年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下乡调研、招商引资、招工等公务招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74号)、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015〕182号)、《中共芜湖县委办公室、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芜办发〔2016〕25号)、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153号)、区财政局《关于调整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20〕7号)等相关规定。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7万元,下降57.05%,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厉行节约,暂未购置公务用车。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工作、下队下村。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