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镇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25 10:47信息来源: 湾沚区花桥镇阅读次数:编辑:陈健 字体:【  

    一、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53.25

32.68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3.45

19.8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9.8

12.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8

12.8

        公务用车购置费

17

0

 

二、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68万元,完成预算的61.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政府廉政建设,规范政府运行,严控非生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三公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88万元,占60.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39.1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维持不变原因是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接待费支出19.88万元, 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57万元,下降15.22%下降的原因是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非生产支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2022年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下乡调研、招商引资招工等公务招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74号)、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015182号)、《中共芜湖县委办公室、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芜办发〔201625号)、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153号)、区财政局《关于调整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207号)等相关规定。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万元,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7万元,下降57.05%,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厉行节约,暂未购置公务用车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工作、下队下村截至20221231日,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