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镇2021年财政预算文字报告
2021年全镇财政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大关,再上新台阶,预计完成30900万元,是当年预算的105.5 %,比上年实绩增长3.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 15720万元,占当年预算104.8%,上划中央收入15180万元。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收入23800万元,所得税收入4440万元,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建税等地方税收及附加收入2460万元,财政非税收入249万元。全年转移性收入预计4300万元,当年可支配支出 20020万元,是当年预算的110%。实际完成支出2002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0万元,收支平衡。具体支出完成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5万元;2、公共安全支出165万元;3文教支出288万元;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万元;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万元;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12005万元;7、农林水支出3460万元;8、住房保障支出195万元。9、城乡社区支出(含专项债还本)1220万元。 2021年镇级财收支平衡,最终执行情况在和区财政年度决算后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编制完成并经批复后,按程序报镇人大主席团审查批准。
(二)2021年财政运行总体特点
比较上年财政收支,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收入稳中向好。2021年1-6月我镇入库财政收入19104万元,占当年预算65%,比上年同期增长86%。良好的收入进度为下半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招商选资提供了调整空间。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善,2021年共实现税收收入30650 万元,占财政收入99.2%,比上年提高7.2%。
2、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2021年镇本级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将民生支出放在资金保障优先位置,全年公共服务、卫生防疫、社会保障、文教、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占比进一步提升,比上年增幅达39%。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一年进一步压缩5%。全年共实施完成29项民生工程工作任务,严格做到补助服务类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工程建设类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资金保障有力。拨付各项疫情防控支出200多万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3、持续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财政部门共实施8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涉及6个道路建设和2个农村道路亮化工程,争取项目资金160万元,拉动投资共280余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农村道路和人居环境。当年“一卡通”发放各项涉农惠农补贴32批次,发放资金 2808万元,涉及48701人/户次,保障各项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地,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全年投入3100余万元,支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道路扩面延伸、全域保洁、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农村事业建设,为花桥的振兴发展加力助行。
4、继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2021年我们在做好优抚优待、社会保障、镇村二级公用及人员经费等“三保”资金保障的同时,对镇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村一镇”、“一廊一业”等重点发展目标,提前谋划,及时做好资金调度,保障重点领域、重点工程资金有序拨付,全力以赴推进花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所人员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干部素质,财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